德国专利制度
A. 专利制度对一个国家经济中起到什么作用
英国是欧洲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世界上实行专利制度最早的国家。1624年,英国颁布了堪称现代专利法鼻祖的《垄断法》。
由于专利制度的实施,极大地刺激了英国工业的发展,使之成为当时世界上工商业最发达的国家;美国也是世界上专利制度建立较早的国家之一,它于1790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专利法》。这部专利法是世界上自有专利制度以来最系统、最全面的专利法,正像美国著名总统林肯预言的那样:“专利制度就是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
正是由于这部专利法的实施,给发明创造之火添加了精神和物质的利益之油,使美国涌现出了一批像爱迪生、爱因斯坦这样的天才发明家,也使美国成为世界上的专利大国,它每年专利申请量约占世界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正是由于美国成功的实施了专利制度,使一个仅有200多年历史的年轻的国家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拥有最先进技术和经济实力极强的国家。
日本是资本主义发展较晚的国家,实施专利制度也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但它的专利制度却很有特色。明治维新以后,为了励精图治、振兴工业、鼓励发明创造,日本于1885年通过了专利法案,建立了专利制度。在专利制度的保护下,日本大量地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发国内技术,成功的专利发展战略,使日本成为当今世界上专利拥有量最多的国家,每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0万件。由于日本成功地实行了专利制度,因此极大地推动了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发展,仅仅在一个世纪之内,日本便后来居上,在世界市场上具有了强大的竞争能力,成为当今世界最具实力的经济大国和技术大国。
法国是继英、美之后较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于1791年制定了法国第一部专利法,明确规定了发明人对他的发明具有独占权,认为“在各项事业的一切新发现或新发明均为发明人的财产”;德国于1877年颁布了第一部专利法,它实行专利制度已有逾百年的历史,并在世界上首创了实用新型保护制度。由于法国和德国成功地实施了专利制度,使得它们相继步入了世界强国的行列。
B. 德国专利法诞生时间
德国是1877年制定专利法的。
C.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程序都有什么
1、申请的时间: 6–14个月就可以授权。、
2、优先权主张(假如有):第一申请专案自申请日起 12个月内提属出要主张优先权得申请案。
3、审查的制度: 可以另行请求新颖性的相关调查。
4、专利维持费:从申请日起第四、七、九年前进行缴纳。
5、专利的期限:自申请日起 10年。
D. 专利制度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1.专利制度的起源1474年3月19日威尼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该法虽然比较简单内,但已包括了现代专利法的基本容特征和内容,因此威尼斯被认为是专利制度的发源地,威尼斯颁布的专利法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专利法的雏型。2.专利制度的发展(1)1623年英国国会通过并颁布了《垄断法规》,并于1624年开始实施。这个法规被认为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英国专利制度的产生标志着现代专利制度步入发展阶段。(2)此后,美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德国、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和颁布了专利法。(3)1883年3月20日,英国、法国、比利时、意大利、荷兰、萄葡牙和西班牙等14国在法国巴黎外交会议上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了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专利制度趋向于国际化。《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专利合作条约》、《欧洲专利公约》等公约的签订,使得专利制度的国际化速度进一步加快,也促使专利制度更趋于完善。
E. 德国的专利如何从专利号上区分是发明专利还是实行新型专利
德国专利商标局对其授权或注册的各类知识产权的官方案号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规定回。
现行规答定方法(从2004年开始)为:KZ JJJJ NNNNNN.P
其中:JJJJ为申请年份;NNNNNN为流水号,每年从000001开始;P为校验号;
KZ表示种类,具体如下:
10:德国发明专利申请
11:指定德国的PCT申请
12:补充保护证书
20:实用新型申请
21:源自PCT申请的实用新型申请
22:布图设计申请
30:商标申请
40:外观设计申请
41:印刷字体
50:德文的欧洲专利德国部分
60:英文或法文的欧洲专利德国部分
以前采用的规定方法,这里仅介绍1995-2003/2004的情况:K JJ NNNNN.P
其中:JJ为申请年份;NNNNN为流水号;P为校验号;
K表示种类,具体如下:
1:德国发明专利程序
2:实用新型和布图设计
3:商标
4:外观设计和印刷字体
5:德文的指定德国的欧洲专利
6:英文或法文的指定德国的欧洲专利
F.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据统计,中国申请人的向外专利申请日趋增多,其中,德国是中国申请人在对外专利布局中比较重视的地区。德国的专利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实用新型专利采用注册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提交后,无需经历实质审查程序,1~3月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德国实用新型的保护期自申请日开始计算,最长为十年。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德国实用新型专利如何申请?有哪些程序?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申请书其中应写明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申请人是法人还应包括法人代表的名字)、提交日期、发明名称和优先权日(如果要求了优先权);专利说明书(需要翻译)、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的姓名地址(中英)、必要时应有附图、摘要、如果要求了优先权还应提交优先权文件、提交委托书。1、申请时间: 6–14个月可以授权。2、优先权主张(如果有):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 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3、审查制度: 可以另行请求新颖性调查。4、专利维持费:自 申请日起第四、七、九年前缴纳。5、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 10年。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所采取的是登记制加检索报告制度。在申请是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专利局就应当在登记簿中进行注册登记。对于申请主题并不作新颖性、创造性和及实用性的审查。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采用形式审查所采取的是: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这三个阶段;;受理、初审以及授权。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哪些程序?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德国实用新型专利,请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G. 德国专利法的特点
德国的专利制度有如下特点:
采用延迟审查制度。自专利提交申请之日起。7年之内内,经过申请人提出容请求或第三方提出请求,专利局才进行新颖性检索和实质审查,但检索并不是实质审查的前提条件,可以不提出检索请求而直接提出实质审查。7年内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申请被视为自动撤回。
分两步批准专利。实质审查通过后,专利局“临时批准”专利并予以公布;公布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均有权提出异议,如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正式批准”专利。
德国《专利法》对植物新品种和培植方法也给予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实行的是注册制而不实行审查制,只要其申请文件齐备,并且属实用新型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即可获得实用新型保护。
在德国不受实用新型保护的是:制作方法,不可移动的物体(建筑物),图表(图案、图画),无固定形态的物体如流体、粉末,动植物品种,珠宝,食品,药品,电路,完整的工艺流程装置。对实用新型的保护获得可单独申请也可与专利一起申请。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3年,可续展一次,展期3年。
H. 什么是欧洲专利制度一体化
为了鼓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私营企业投资科技与发展,欧盟2000年启动改革欧洲专利制度的“共同体专利”,以促进商品流动、清除障碍、有效降低发明专利所需翻译和注册费用。这项改革近来取得实质性突破。
1973年签署《慕尼黑协定》的欧共体成员国和塞浦路斯、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瑞士和土耳其等国,于1977年在德国慕尼黑成立“欧洲专利局”。该机构有工作人员5000人,每年接受专利注册申请约上百万件,工作效率很低。由于它不属于欧共体,欧洲各国专利局依然受理专利注册,在欧洲专利局注册的发明很难得到所有欧盟国家承认。此外,专利的翻译和注册费昂贵,近3万欧元,且有效期短,这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也限制了欧共体科技创新和内部市场的发展。因此,各国对改革现行体制,实现欧盟范围内专利相互承认的呼声一直很高。
1999年2月,欧盟委员会发表《绿皮书》,提出改革专利制度。2000年3月欧盟里斯本首脑会提出欧洲专利注册制度改革,但各成员国对降低注册翻译费用、各国司法相互承认欧洲专利等问题的分歧较大,阻碍改革进展。
2002年4月10日,欧洲议会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推动这项改革的建议。今年3月3日的欧盟理事会上,各国就“共同体专利”的法律、翻译、费用以及各国专利局的作用和费用分担等问题上达成共识,并授权意大利在今年下半年担任大大国期间,完成对“共同体专利”的立法。欧盟理事会将负责协调各国专利部门,在卢森堡的欧洲法院基础上,建立“共同体专利法庭”,从2010年起运作,专门审理专利纠纷。专利注册仍然由欧洲专利局负责,专利申请必须使用英、法、德三种工作语言中的一种,由专利局将文件译成意大利和西班牙语,批准注册后,再翻译成欧盟各国用语。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各国专利局和欧洲专利局对半分担。
欧盟专利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简化申请注册手续,减轻注册者的经济负担,把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力集中,实现专利制度一体化,使“共同体专利”同《慕尼黑协定》的现行专利制度相结合。欧盟将正式加入《慕尼黑协定》,由欧洲专利局按照该协定规定的条件颁发“共同体专利”。该专利将得到欧盟各成员国普遍承认。专利只能以欧盟的名义颁发证书、转让或注销。当专利所有者身为国家或公司职员时,由其雇主或单位所在国的法律确定其专利权的归属。禁止一切不经发明者同意的出版、开发、制造和向市场销售、出口行为以及非直接使用等。
新的欧盟专利权有效期为20年。对专利权的保护不涉及私下完成的和出于非商业目的发明创造,也不包括在各成员国注册后经发明者同意在欧盟内部市场上市的产品。欧盟有权在“特殊时期”限制某专利的生产,或在认为其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时禁止推广和使用。专利权所有者每年要交纳维持专利生效的费用。对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发明者和欧盟权益遭假冒伪劣仿造侵害时,“共同体专利法庭”将依据《慕尼黑协定》审理和决定处罚。新专利制度将有效保护欧盟的知识产权,更严厉地打击侵犯欧盟专利的行为。
I. 世界上哪些国家有实用新型专利制度
全球有57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实用新型制度,它们包括中国、德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奥地利、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
J. 世界各大国专利有效期限是多久各是从什么时候起效
目前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知识产权协定)第三十三条规版定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应权不少于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的第二十年年终”。
美国以前是17年,现在改为是20年.
德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分别以不同法律规定,其保护均从专利申请的次日开始算起,但期限各不相同。发明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发明专利法第16条);实用新型的期限是三年,期满后可延长三年,之后每次可再延长两年,最长可延长到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法第23条);外观设计的期限是五年,期满后可作多次延长,每次可延长五年,最长可延长到二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法第9条)。
法国发明专利法第3条规定如下:
保护发明之工业产权证书有下列几种:
(一)发明专利证书,自申请日期起二十年内有效;
(二)实用型式证书,自申请日期起六年内有效;
(三)增补证书,此种证书附属于专利证书或实用型式证书,自申请日期起生效,与其所附之基本证书同时满期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