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有2套商品房,但是没有享受过福利房、集资房,现在有机会买房改房, 能买吗会被限购吗

你好,你已有2套房,你没有资格再享受福利房,集资房,因为如果你参加现在的分房,到时单位会到房产局去备案的,那时候就能查出来你名下已有房子了,所以你没有资格。如果你的那两套房子是很久以前买的,也就是说你那两套房子还没有电脑联网时买的,或许就查不出来,建议你到房管局去查档,看是否能查到,如果是现在买的,那就不用查了,肯定能查到的。

Ⅱ 南宁,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想退房怎么办,已经交了全款的。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不能退房。
1.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能否交易,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可以上市买卖的,否则会被房产部门收回或把房物转让的差价收缴的,只有购买五年以上的经济房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2.经济适用房是当地政府为解决住房困难群体而建造的福利性质的房屋,是有限产权,当地政府是房屋共有人,因为当地政府没有收国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房屋价格比市场价格低很多;为了防止以经济适用房谋利,所以国家规定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才可以上市交易;
3.在满五年之前签订的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现实情况中,一般约定是在满五年之后再过户,此约定无效。在未满五年之前,因为房价出现了上涨,好多卖家都感觉卖亏了,都会以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国家规定不允许上市交易的理由到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法院会依法认定合同无效,买家返还房屋;
4.另外经济适用房不准出租,只能自己居住,如果出租,租赁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Ⅲ 南宁福利房问题

举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 43)号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和《关于单身职工购买房改房后结婚(或再婚)形成一个家庭有两套房改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字【2006】144号)的规定:“符合房改政策购买了房改房的单身职工,结婚或再婚后形成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属于违反房政策规定多占住房范畴”。如果你姐姐和姐夫在结婚前各自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结婚后没有享受福利房政策的则不需要退房;如果你姐姐和姐夫结婚前已有一方或双方均享受过福利房政策,又在婚姻期间购买了福利房的则需退出一套,至于退出哪一套可由购房家庭选定。购房家庭退出已购公有住房给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按照原购房价款退还给原购房家庭。你姐姐卖给你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仍属于你姐姐,你姐姐、姐夫有权处分该房屋。你和你姐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争议,建议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Ⅳ 南宁新经济适用房政策出台了吗具体如何

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不再是中低收入家庭,而是变成了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产权证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不再是3年;在南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以优先提取住房公积金……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出台,南宁暂停申购经济适用住房。11月30日,国家又出台了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在国家政策大框架下,南宁近日出台了《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细则》(送审稿)(以下称《细则》)。南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在保障对象、开发建设、销售管理等方面有了哪些新变化?这些新变化对市民的生活又会产生什么影响?

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原政策:南宁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10年来,一直是面向城市中低收入人群销售的“政策性商品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均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①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或男28岁、女25岁以上的中低收入无房单身人员(含按人事、劳动部门规定与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②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③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而被拆迁住房的无房家庭户。

新变化:《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且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解读:据估算,南宁的低收入家庭有2万多户,明年有15762户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申请廉租房,还有相当部分人需要通过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解决住房困难。新规定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更加注重保障性,对象从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降低到城市低收入家庭,这让没有资格住上廉租房,家庭收入又很低的“夹心层”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原政策:之前,南宁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100平方米以内。

新变化:《细则》规定,南宁市现阶段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在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和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对交通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生活。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解读:目前,南宁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供应较紧张。截至今年10月底,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待购户达15085户,可供应房源与待购客源比例为1∶3。未来有望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质量过硬、功能实用,做到“小而舒适”,并一定程度上增加房源供应,缓解供需矛盾。

上市交易政府优先收购

原政策:南宁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产证后,3年就可以上市交易。

新变化:《细则》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想上市转让,则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同时,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解读:“开着小车去买经济适用住房”。这样的现象在一些城市已是屡见不鲜。新规定一方面使政府规范与严格了准入和退出机制,重在消除经济适用住房流向非保障对象;另一方面规定房子的有限产权遏制牟利行为,而有条件获得房子的完全产权则重在保障住房困难户的确实利益。

住房政府定价房贷优惠

新变化:《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定价,其中利润率不能高于3%。确定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标价的费用。

《细则》还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建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购房者可以优先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优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房价如“雾里看花”,老百姓心里不踏实。新规定立足保本微利,要求明码标价,不准变相收费。这意味着,以后南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更注重“阳光管理”。公积金的房贷优惠政策,保障了购房人的买房资金。

Ⅳ 在南宁买房的话,通过南宁楼盘网置业,都有哪些福利可以拿

http://nn.loupan.com/html/news/201701/2566672.html去这里看就知道了

Ⅵ 已有两套福利分房,卖掉其中一套不能过户怎么办

夫妻双方共有两套福利房是无法过户的

以南宁市为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关于单身职工购买房改房后结婚(或再婚)形成一个家庭有两套房改房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字【2006】144号)的规定:“符合房改政策购买了房改房的单身职工,结婚或再婚后形成一个家庭拥有两套住房的,不属于违反房政策规定多占住房范畴”

如果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各自购买了一套福利房,结婚后没有享受福利房政策的则不需要退房;如果夫妻结婚前已有一方或双方均享受过福利房政策,又在婚姻期间购买了福利房的则需退出一套,至于退出哪一套可由购房家庭选定。

购房家庭退出已购公有住房给原售房单位,售房单位按照原购房价款退还给原购房家庭。

(6)南宁福利房申请条件扩展阅读

福利房与一般商品房的区别:

1、商品房原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商品房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内销商品房和外销商品房。

2、内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3、外销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Ⅶ 南宁市单位集资房怎么办土地证

集资的房子一般属于单位房子,价格比市面上的商品房便宜,但土地证一般不给办(因为使用权是单位的)。商品房不一样,买来后就属于你自己的,一般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至于价格,各地方不一样,但集资的房子肯定比商品房办证便宜。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的,不能够单独抵押,但单位可以集体抵押.应该可以交易,变更房产证.

中国土地有国家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土地证交易前,有可能会有三种不同的性质出现,
一、出让 有偿出让 开发商或者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建房
二、划拨 无偿划拨 含有国家福利在内的一些住房土地
三、国有土地 以上两种现象,经过一次交易的二次发证就标有国有了,这种土地期满后需要向国家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以继续使用(具体缴费时间配合产权证使用期限最高年限70年)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国有土地上盖的房子你可以转让给任何人和单位,可以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城镇户口的人,不能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