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牌照转让
① 天津车牌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车牌过户条件:
夫妻之间可以车牌和车子一起更名到对方名下。其他关系,可以过户车辆,车牌不允许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车辆时候,车管所会注销车牌和行驶证。原车主如果持有机动车满3年以上,可以在过户车辆时申请保留车辆号牌6个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天津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具体程序如下:
1、政策说明:车辆不变更车牌照过户,只能在夫妻间办理,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均不可。受转夫妻一方有无驾照均可。
2、办理过户前一定要清理掉所涉车辆的违章记录。
3、办理地点:转入方户口所在地的所属车辆管理所。
4、办理期限:网传必须3月1日前办理,特意问了一下工作人员,答复说:目前没有限定时间。近期因限号车管所不少人来办理变更车牌号的,需要办过户的,不妨稍过一段时间再办理。
5、所需证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必须两个人的都带啊,且还需要复印件一张);行驶证;车辆IC卡;车辆登记证(产权证,即绿本)。
6、所转车辆、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到所属车管所后,先排队给车辆照相,凭照相档案条码到办事大厅拿号、填表。到号后提供所需证件和复印件办理手续。凭业务单到指定窗口交费15元。
再凭单到指定窗口领取新证(约等半个小时),领新证时最好查验一下车辆IC卡,看是不是需要更新,如需要,交10元立等可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车辆过户
② 天津牌照可以卖吗
车牌不能卖。就一直用着吧。可以过户给家人。
天津隶属中国,简称津,是中国直辖市,位于北纬38度34分至40度15分,东经116度43分至118度4分之间,处于国际时区的东八区。地处华北平原的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是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冲”之称。
天津是中国北方十几个省市区对外交往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是拱卫京畿的要地和门户。
天津土地总面积119.19万公顷,户籍人口1044.40万人(2016年),辖16区,拥有五大道、天津之眼、 鼓楼、 盘山、古文化街、 水上公园、黄崖关长城等景点。
天津简称津,意为天子经过的渡口,别名津沽、津门等。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天津作为直辖市。2017年12月,天津获评2017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2018年1月11日,在天津滨海新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滨海新区地区生产总值更改统计口径,由注册统计口径调整为在地统计口径,2016年GDP由原来的10002.31亿元,调整为6654亿元。
③ 天津车牌过户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车牌过户需要条件:
一、原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前提,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车牌六个月,在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辆号牌。
二、《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天津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天津车牌过户具体程序如下:
1、政策说明:车辆不变更车牌照过户,只能在夫妻间办理,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均不可。受转夫妻一方有无驾照均可。
2、办理过户前一定要清理掉所涉车辆的违章记录。
3、办理地点:转入方户口所在地的所属车辆管理所。
4、所需证件:
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必须两个人的都带啊,且还需要复印件一张);
②行驶证;C-车辆IC卡;D-车辆登记证(产权证,即绿本)。
5、所转车辆、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到所属车管所后,先排队给车辆照相,凭照相档案条码到办事大厅拿号、填表。到号后提供所需证件和复印件办理手续。指定窗口交费15元领取新证。
④ 天津牌照换车或者过户
一人名下只能有一个牌照,你还得摇号或竞价才能换新车,不如就用老牌照。
只知道这么多了,更新车辆,假如你名下有两个牌照你就不能摇号或竞价了牌照卖掉
⑤ 天津车牌可以过户了
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原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前提,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内车牌六个月,在容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辆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过户,顾名思义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
⑥ 请问天津汽车牌照,能过户吗
过户可以的,一方面是过户给天津有指标的人,还可以过户给外地人内,但是车辆就容没有天津牌照了,但是连车带号一起卖是不可以的,号就是一块铁皮,主要是上牌照的资格很重要,你也可以放在我这里代卖,有需求来百车吧看看吧,我们会免费帮你解决这个问题的。
⑦ 我的车是天津牌照,我想报废车,然后车牌照可以过户别人吗
过户给别人当然不行,自己倒是可以用,前提是你的第二辆车是新车!
1,首专先你要使用属过你的车辆3年以上(这个车在你的名字底下注册时间超过3年就可以了)
2,到车管所把你的这辆车报废;
3,填写申请转牌照。
4,这样你的新车就可以上你原来那辆车的牌照了
老牌照最多为你保留半年,半年内不申领的,牌照号码自动转入数据库!
希望能帮到你!
⑧ 我有一个天津牌照出租转让都可以
最好顺便挂上同城。58同城、闲鱼转转等网站,那样你的出租转让会更快一点。
⑨ 天津车牌指标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吧,以后的政策也会和北京市一样的。不允许你买卖,只允许你名下只有一辆车。现在有两辆的,以后有一辆报废的,就会废掉这个牌照。
⑩ 天津车牌可以过户吗
规定是车牌是不能过户的。过户车辆时车管所会收走车牌,买家需要重新申请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原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前提,可以在过户车辆时候申请保留车牌六个月,在此期间原车主可以购新车申请使用之前的车辆号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10)天津牌照转让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
转移登记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
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抵押登记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四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抵押登记日期、解除抵押登记日期可以供公众查询。
第二十六条 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或者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