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注销税务登记证 ,都需要带什么证件

个体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主要有三项:

1,交回《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一套; 内

2,交回使用的发容票、税票等属于税务机关的东西;

3,清缴税款。

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的流程: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用户填报),填写相关内容后持《审批表》在办税服务厅相关窗口办理注销报税、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结存的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同时附报以下资料:

(一)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供);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二)清算报告或已经受理完毕的清算申报表(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按规定不需进行清算的除外)。

(三)非增值税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证明。

❷ 怎样做税务注销申请

税务注销申请需要纳税人,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取消税务登记的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管理。

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如下资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2)税务注销的证明扩展阅读:

税务注销的时限要求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❸ 国税注销证明和完税证明有什么区别

国税注来销证明和完税自证明的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

常见的完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境外公司企业所得税完税证明、车船购置完税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

而国税注销证明包括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2、流程不同

企业完税证明要每月申报,凭税务申报表及财务报表去申报(也可以电子报税),并交入银行税款,就可以拿到完税证明。

国税注销证明要开发票或想纳个人所得税,凭协议或合同及开票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等去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税金后,也可以立即各种完税证,作为完税证明使用。

3、作用不同

完税证明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和接受。在个人从事有关经济活动时,如办理购房和购车贷款、出国、误工索赔等,相关机构有向个人索要完税凭证来证明其财力和作为公民应履行义务的诚信度。

而国税注销证明能完整反映全年度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是个人信誉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体现。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完税证明

网络-注销税务登记

❹ 注销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❺ 税务登记证注销程序及所需资料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

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

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5)税务注销的证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第十三条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十四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❻ 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是什么

程序上是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应当到税务机关取得《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凭通知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你如果能够确认税务机关已经注销了你的税务登记,在税务登记证注销后没去拿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工商机关也受理了你的营业执照注销申请那没有关系。

❼ 如何打税务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是企业的吗?应该是凭税务机关发放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注销税务登记

1、依据

《征管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2、条件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3、程序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并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向纳税人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4、期限

税务机关3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有偷税、欠税的纳税人除外)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5、证件、资料目录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3)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5)其他税务证件(如:发票领购薄)。

(6)领购的发票。

6、法律责任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