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登记表
① 医疗保险转院登记表和转院审批表有区别吗
有,这是两种不同的表,一个是转诊登记用的,一个是审批用的。
② 新农合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新农合需要转院就医的参合人员,转往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需持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出具的《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
转往市外医疗机构救治的,需经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
《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要有经治医生签名并注明患者基本病情、诊疗情况、转诊意见、转往医院,并经定点医疗机构医务科(处)或农保办审核盖章。
办理转诊流程:
一、转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参合人员持《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医疗证、身份证到辖区卫生院合管办办理转诊申请。镇合管办审核后,通过网络上传到县合管办,县合管办当日审批,经批准后,镇合管办打印《新农合住院病人转诊申请单》,参合人员持申请单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转往市外医疗机构的,参合人员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农合转外就医意见书》、医疗证、身份证到辖区卫生院合管办办理网上转诊申请手续即可。
(2)转诊登记表扩展阅读:
办理转诊证明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医疗机构住院,因患者病情严重,所住医院技术条件有限,主治医生建议转诊,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本院新农合办公室配合主治医生办理,即本院新农合办公室出具转诊证明,
主治医生填写病人基本情况,建议转诊的原因,再经本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加盖本院新农合公章。患者家属可执此表、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审批,审批完加盖公章,可执此表到县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
二是患者为急诊,直接到县外住院治疗,在住院后3日内执急诊证明、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
三是患者非急诊,直接到县外住院治疗,在住院后3日内执住院证明或住院诊断证明书、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办理转诊手续,这种情况报销时大部分地区报销比例要降低10%的,因为不是逐级转诊。
如果本省已实施即时结报政策,那么这种情况有的地区不须回来再转诊手续,由本院新农合打本县新农合咨询电话直接实施网转诊即可,出院后直接在本院核算。
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50%,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2)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3)门诊大病报销比例50%。
(二)住院报销
(1)乡镇级(一级)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2)县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3)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4)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50%;
(5)经县级新农合管理机构同意转诊备案,并在县域外除市级、省级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的,统一报销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保底报销比例20%。
③ 省内转诊手续流程
一、首先确定转院的条件范围
1、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
2、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治疗的疾病。
3、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按规定需转院转诊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
4、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诊疗有关规定的疾病。
5、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转诊登记表扩展阅读:
一、转诊,是指将病人转移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制度。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三、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④ 什么叫住院转诊登记
住院转诊:因病情需要转诊到非结算医院,必须由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
门诊转诊:因病情需要要求向高一级医院或专科医院转院诊治,或特殊情况要求到零售药店外购药品的,必须经约定医院同意并办理相关转诊手续。
⑤ 如何开具转诊证明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
强调两点:一是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
二是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你的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
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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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具体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上转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电话通知医院分管社区的工作人员,经认可后转诊。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2.双向转诊单分存根栏与转诊栏,病人上转时需持《社区卫生服务转诊单》就诊,存根栏由转出社区留存。
3.医院院接诊后,应认真填写《双向转诊登记表》,并及时安排转诊病人至相应病区或门诊。
4.医院在接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病人,并进行相应的诊断治疗期间,专业医生有义务接受社区医生的咨询,并将病人的治疗情况反馈社区医生。
5.当病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时,医院专业医生应填写《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下转单》,说明诊疗过程、继续治疗的建议和注意事项,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根据需要指导治疗和康复,必要时接受再次转诊。
6.实行临床检验及其他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资源共享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由社区电话预约检查日期,并告知病人做好相应准备。病人持社区医生开具的检验、检查检查单,直接到医院相应科室划价、收费后,进行检验、检查(免挂号和诊查费)。
⑥ 新农合怎么办理转诊单
一、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
病情需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转诊证明。
2、持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
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二、非正常转诊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或: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注:非正常转诊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较正常转诊降低20%。
三、急诊就诊
病情符合急诊入院条件
接诊医生开立急诊住院证,缴费办理住院及治疗
1、医生开具急诊诊断证明,并科室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公章及急诊公章
2、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至县农合办公室,说明病急,已办理急诊入院。
3、接农合办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入院证、急诊证明、农合证件、身份证件等);县农合办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