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车辆解除保全本人不去可以吗

可以不去的,找人委托代理执行即可。
1、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前,或者在仲裁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一般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后执行前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和仲裁财产保全。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 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7、根据上述规定,对被保全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来说,要想解除车辆保全,有三条途径,一是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使对方撤回起诉,保全自然解除;二是提供担保,就是俗话说的反担保,即将与对方申请保全金额相同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或者提供对方能够接受的其他财产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三是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起诉是错误的,法院判决对方败诉。
8、当然,如果对方申请保全错误,被保全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Ⅱ 车辆保全申请书

实际上是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不知你是准备提交到哪个法院,大多数法院是不会轻易做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至少湖南省法院是这样。在长沙就有许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建议先找当地法院沟通。财产保全申请同时得准备担保书和担保财产或有资质的担保人。

Ⅲ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申请书怎么写

向法院提出申请,交通事故索赔案件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谁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提供作为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身份材料;
(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哪台车辆:要求查封的车辆《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由交警部门出具的《诉前财产保全建议书》;
(五)担保财产凭证或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请求范围及措施】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保全解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Ⅳ 解除扣押车辆申请书

XX区人民法抄院:
贵院立案袭审理的原告李某诉讼被告王某、郝某某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李某依法 申请贵院追加中国某保险公司泰安市中心支公司为本案被告,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现申请对王某对鲁 j- 轿车的查封扣押。望贵 院依法准许。

Ⅳ 法院错误查封我的车 怎么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Ⅵ 交通事故诉前车辆保全申请怎么写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装潢诉讼案件原告方通常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以达到提起诉讼的最终目的,在装潢诉讼案件中一般都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地址:XX省XX市XX区/县,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

被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地址:XX省XX市XX区/县,身份证

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XXX号小货车,保全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依法查封被申请人XXX拥有的XXX号轿车,保全限额为X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申请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并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XX省XX市XX区/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Ⅶ 怎么解除汽车财产保全

汽车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Ⅷ 二审判决胜诉如何解除车辆保全,在一审法院还是二审法院

二审判决上诉,您应该向申请保全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申请解除,

Ⅸ 保全车辆怎么解除

1、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证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前,或者在仲裁过程中,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财产保全一般分诉前保全、诉讼保全、诉讼后执行前财产保全、执行财产保全和仲裁财产保全。适用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 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7、根据上述规定,对被保全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来说,要想解除车辆保全,有三条途径,一是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使对方撤回起诉,保全自然解除;二是提供担保,就是俗话说的反担保,即将与对方申请保全金额相同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或者提供对方能够接受的其他财产担保,要求法院解除保全;三是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起诉是错误的,法院判决对方败诉。
8、当然,如果对方申请保全错误,被保全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