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上的内容是什么意思

普通的商品房,房复地产开发商和制销售商应当提供的证件有“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而“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不能分割,具有限制产权,只在集体成员内部发生转让和置换时,其证件才有法律效应。

⑵ 在转让一些商铺时,说的“分割转让”是什么意思

分割式产权商铺可以理解为独立产权商铺。

产权式商铺 就是发展商将大商场分割成若干个小面积具有独立产权证的商铺,并将其全部或部分以物业公司或商场经营管理公司的名义,承诺投资者——买方——在一定年限内给予每年固定或保底加抽成的回报。一般发展商所承诺的回报年限为5年,最长的可达10年。

所谓产权式商铺,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房地产证券化概念,这是产权式商铺最核心、最基础的理念。产权式商铺是国际流行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一种房地产商铺产品形式,最早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欧美发达国家,近年才开始出现在国内一些发达城市。主要表现为商铺业主出于投资目的,将业权商铺通过发展商或第三方公司整体委托品牌经营商进行统一经营,商铺业主获得定期定额的投资回报。据资料统计,国际上主流的连锁百货品牌中超过60%均以整体租赁产权式商铺为发展方向。

商铺市场历来有小面积大价格之说。由于小面积商铺具有投资少、经营方式灵活等优点,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小面积商铺的单位价格往往要高于大面积商铺。因此使得小面积商铺成为商铺市场上的紧俏货。故尔开发商常有把大面积商场、办公楼分割为较小单位进行销售的状况。

据介绍,目前这类分割式销售的商铺在销售过程中不少采用划线为界的方式。开发销售商在地坪上按特定面积划好区块,再分别按不同的需求销售给中小投资者。这种方法看似灵活,实际上形成了经营中的漏洞。主要表现为,中小投资者缺乏该方面的经验,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处理十分困难。

⑶ 土地分割证需要什么手续

这个土地证应该是由开发商进行分割办理的,以下是分割手续及费用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分割登记---- 1、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分割转让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 3、收费标准: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 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⑷ 土地分割证和土地证有什么区别

土地分割证和土地证的区别如下:

土地分割证:

  1. 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

  2. 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土地证:

  1.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2. 土地证作用就是拥有该地块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

  3. 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使用者等相关信息;

  4. 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价出资、出租或抵押。

⑸ 土地分割证有什么用

土地分割证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购房者才成为该商品房名副其实的主人。

⑹ 什么是土地分割证

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拓展资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后,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二、土地使用证分割需要的手续

(一)首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二)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分割转让证书》;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合同;

5、契税完税票据复印件。

(三)收费标准: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三、土地证分割办理流程

1、土地证分割你可以到当地的土地证部门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分割就可以了,但是去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之前,先把开发商的大土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上出售文件到当地的土地部门办理商业用地土地证分割。

2、土地证办理分割时间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但是不同的地方,商业用地土地证办理分割的办事效率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商业用地土地证办理分割时间究竟是多少,这就要看一下你们当地的政府规定的办理时间了。

3、土地证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4、土地证分割需要缴纳土地契税是税率为4%,但不同地区存在差异,详情还要咨询当地县财政部门。

参考材料:天等县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网络 土地使用权转让

⑺ 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如何补办

你是什么地方?

⑻ 分割转让的土地需要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吗

需要办理。
转让土地使用权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受让人需要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已出让土地转让的规定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时,不得改变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后,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持《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地块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