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财产损失需要哪些证明资料

问:国家统一组织的清产核资资产减值,如何申报损失?需要报哪些资料?如果是2004年国家组织的清产核资清理出以前年度的损失当时国家没有明确,现在如何处理?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损失目前国家有何政策? 答:国家统一组织的清产核资资产损失需要经税务机关的审批。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规定:“企业各项资产因评估确认的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国家统一组织的企业清产核资中发生的资产评估损失; (二)企业按规定应纳税的各种类型改组中发生的评估损失; (三)企业免税改组业务,对各类资产评估净增值或损失已进行纳税调整的。 企业的各项资产应依据下列证据确认资产评估损失: (一)国家统一组织清产核资的文件(不包括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中经常化、制度化资产清查); (二)中介机构资产评估资料; (三)政府部门资产评估确认文书; (四)应税改组业务已纳税证明资料; (五)免税改组业务涉及资产评估增值或损失已纳税调整证明资料。” 对于损失扣除时间在《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中规定“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按本办法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因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未能按期扣除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应调整该财产损失发生年度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后的应纳所得税额如小于调整前的应纳所得税额,应将财产损失发生年度多缴的税款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税、抵缴欠税或下期应缴税款,不得改变财产损失所属纳税年度。”

2. 怎样申请财产损失鉴定

你先到法院诉讼,诉讼中由你们双方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法院指定。
没起诉之前不要自己找鉴定机构鉴定,否则对方不认可你的鉴定的话你要自己支付鉴定费。

3. 如何申请财产损害赔偿鉴定

第一,提交书面鉴定申请书,并且写明需要鉴定的物品修复价值。

第二,选定鉴定机构需要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第三,所选定的鉴定机构需要有鉴定资质。

第四,预交鉴定费用,而且该费用最后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等鉴定结果报告出来,然后要求相应的理赔。

(3)财产损失鉴定申请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有权请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4. 财产损失赔偿案一审没有申请到损失鉴定

不能申请了,财产损失鉴定是作为证据的材料,应当在一审时申请,如果因为没有申请导致举证不能而
败诉
,二审时也不能申请了。只有新证据才能在二审中提出。

5. 对于要求赔偿财产损失的案件是否都需要申请司法鉴定为什么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财产的数额本身就可以定价的,或是在诉讼中双方可以协商成功的,当然不必鉴定。

6. 一审因法院没有尽告知义务,而没有申请到财产损失鉴定,二审时是否可以申请鉴定

可以申请二审签定,并且把一审不合理的操作一并提交。
第一,财产损失是鉴定目的,需要进行的鉴定应当是确认损失前的价值或评估可得利益,法院根据鉴定或评估结果确认财产损失。
第二,法院应当在父亲提出鉴定申请并同意鉴定后才能预收鉴定费用,因此,法院目前的做法显然操作违法。但收钱的行为可以证明父亲提出过鉴定申请(口头的),而法院没有组织鉴定。因此,这可以作为提出上诉的理由,并要求二审通过鉴定查明事实。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依据:
第七十二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条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包括:(一)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
(二)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
(三)集体所有的建筑物、水库、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第八十条国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八十一条国家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确定由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国家保护它的使用、收益的权利;使用单位有管理、保护、合理利用的义务。国家所有的矿藏,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开采,也可以依法由公民采挖。国家保护合法的采矿权。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国家所有的矿藏、水流,国家所有的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别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 毁坏财物的鉴定书可以在法院开庭前申请重新鉴定吗

是何高级轿车,被划几下只应涉及修复漆工费,财产损失数额(或称犯罪数额)得由所在地的发展和改革委(局)的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的为准,各省的认定标准者不一致,在北京财产损失在5仟元左右就构成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刑事处罚请参考现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相关规定。 就同样案件,上个月我才去办理过(取保候审)一件;(在云南省犯罪数额认定为4仟元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犯罪数额鉴定为7仟余元)。(1)先赔偿受害人损失(修复费)、并取得其书面原谅;(2)向管辖权人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分财保和人保(我用人保,找一个有固收入的人作保嫌疑人随传随到、保期1年);(3)两天就办结把人保出来了;(4)之后一周检察院通知开庭审理,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有期徒刑1年被取保候审所代潜,今后3年内不再犯事就不用去坐牢了。

8. 请问在民事诉讼中,伸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题:
请问在来民事诉讼源中,伸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鉴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
在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鉴定的法律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9. 当事人对财产损失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像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吗

可以的吧,毕竟财产损失事关当事人的利益,当事人对于财产损失鉴定有异议,说明当事人认为他的财产损失不止那么多,想要得到公平裁定,所以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10. 在生命权,财产权纠纷案中申请鉴定对方伤情的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级别及护理期、营养期、休息期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许,在某某路出某某路附近,A驾驶B所有的牌号为AAAA的小轿车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申请人撞倒,造成申请人受伤。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A负主要责任,申请人负次要责任。现A等拒不赔偿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申请人无奈向贵院起诉,现因申请人受伤,为了进一步明确诉讼请求,现依法申请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及三期进行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