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和办理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关联
1. 买房公积金贷款办手续时要预告证,什么是预告证啊
您跟开放商签购房合同时,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的合同登记备案。是您签购房合同起到房产证办下来期间的证明,防止开放商一房两卖。
2. 办理了房地产预告登记和公积金贷款,我手里还会有购房合同么
有的,《购房合同》一般一式肆份,开发商、房管局备案、贷款银行放款和购房人各执一份。
1、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2、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关于公积金贷款与房产预告登记那些事儿
各地公积金政策都不一样哦,建议你重新修改一下提问,让熟悉你当地公积金政策的人回答
4. 已经交了首付,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还有房屋预告登记,开发商要求重签合同说优惠多了
连续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5. 商品房备案和预告登记和银行按揭之间有什么关联
你是不是想问现在签订电子合同只有3天的备案,而银行的贷款按揭3天是出不来的,有可能这回个客户的按揭办答不下来而合同又去备案了?其实我在的公司是这样的,先和客户签订电子合同,先不提交到房产局,等银行的按揭审批下来后再叫客户来签订正式的电子合同,同时合同去备案,按揭也去备案。
6. 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什么关系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而且是一种福利,如果你不做公积金贷款,那么你所有的公积金只能退休以后才能拿到。不过公积金贷款手续比较麻烦,限制多。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要求稍微有些不同。你可以登陆“XX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查一下。我告诉你一些大概其的吧。
1、公积金贷款有上限,2007年1月调到了40万,就是说你最多只能贷款四十万,而且还得根据你的缴存比例和贷款年限来推断出来你贷款额度的上限,这样,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贷到40万。
2、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但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制定补缴计划,并在职工申请贷款时已按计划补缴完毕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连续缴存。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办理转移手续造成3个月(含)以内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3个月内须办理完毕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恢复逐月缴存,并将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后,可视同连续缴存。
3、购买私产住房的,应当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并且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各城市首付规定不完全一样)
4、非本市常住户口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采用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这条不知道其他城市有没有)
5、公积金贷款还款三种途径
第一种:借款人采用柜台现金还款,应在还款日到支行偿还到期应还贷款本息。
第二种:借款人可以在每月还款日到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或委托贷款银行通过信用卡、储蓄卡、存折等方 式代扣还款。
第三种:借款人在建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和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提取协议书,办理委托提取业务。
按揭贷款相比较公积金贷款则利率高,而且各个银行的利率是不完全一样的,但是会在一个国家控制的范围内。各个银行对于按揭贷款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包括贷款限制,是否要担保人、是否能大额还款、大额还款在几年以后才可以,共限制几次等等。出具的证件都是差不多的。一般来说,国家四大银行要就就要严些,包括审批也比较严格。但是一些企业银行,像中信、浦发、招商等银行的限制就松些。按揭贷款的上限也有要求,两三年前是200万,这几年不知道变了没有。按揭贷款还款途径和公积金前两条一样。
此外,这两种贷款都要交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等,但所交金额的标准不完全一样。
二者的联系就是可以合在一起贷款,就是组合贷款。组合贷款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天津开发区公积金贷款是在农行,不是建行)办理。组合贷款指的是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情况下可以按揭贷款。举个例子,如果你想贷款60万,而你的公积金只能贷20万,那剩余40万你就可以做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20万按公积金利率还款,按揭贷款的40万按按揭利率还款。组合贷款的手续比较麻烦。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申请过程: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贷款银行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
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需签订保证借款合同及反担保抵押合同;选择抵押担保的,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选择质押担保方式的,需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担保过程: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
审批过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
划款过程: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所需资料根据购买房屋种类不同也有不同。
A:购买商品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4)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商品房资料
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B: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资料
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章的《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款专用收据》及四份复印件。
C: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资料
购买网上交易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支行代正孚经纪中心出具的《代收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住房的评估报告三份;提供买卖双方与正孚经纪中心签订的《代收代付协议》及三份复印件。
D:购买集资建造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集资建造住房资料
购买集资建造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售房人出具的《天津市企业单位往来收据》或《天津市财政局统一收据》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市建委下达或备案的《项目投资计划》复印件三份;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使用国有土地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份;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三份。《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应约定:买卖双方、所购房屋具体地址、房屋价格、建筑面积、房屋类型、建筑结构、产权归属、付款方式等内容。
E:购买公有现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购买公有现住房资料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四份及一份复印件;提供《天津市出售直管公有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或《天津市出售单位产住房交款单》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区、县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公有住房出售许可证》复印件三份。
F:建造、翻建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建造、翻建自有住房资料
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区、县及以上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三份,区、县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竣工验收证明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建设住房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G:大修自有住房所需材料
1、借款人资料
①借款人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提供临时身份证及四份复印件。
②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或暂住证及二份复印件。
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④借款人正楷人名章。
⑤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无配偶的借款人需填写《无配偶声明》三份。如借款人实际婚姻状况与户口本上不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及复印件三份。 。
2、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借款人,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②配偶同意借款人用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承诺书》二份。
3、大修自有住房资料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区、县级及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三份复印件、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三份复印件;提供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支行的凭证及四份复印件;提供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及二份复印件。
担保资料:
H:保证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三份复印件;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三份复印件。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提供《天津市房屋登记证明》(登记类别为所有权预告登记)及三份复印件。
进行抵押反担保的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三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三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三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三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三份。
I:抵押担保资料
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房屋共有权证》及二份复印件;提供所抵押住房评估报告二份。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抵押的,提供《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以下简称《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复印件二份。
抵押房屋为共有产权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共有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提供户口本及二份复印件。
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已婚的,还需提供抵押人配偶和共有权人配偶身份证及三份复印件、《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文件及二份复印件;支行还应要求抵押人配偶、共有权人和共有权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或共有产权人未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抵押人和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二份。共有权人是未成年人的,还需提供其监护人身份证及二份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及二份复印件;监护人代共有权人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J:质押担保资料
提供中心和支行认可的银行存单或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及复印件一份;出质人已婚的,支行还应要求出质人配偶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以共有财产抵押(质押)保证书》二份。
以上关于公积金的是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的。你可以登陆你所在的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一下你的城市的规定。
7. 预告登记证和公积金贷款有关联吗
没有关联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