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进行生育登记会受到什么处罚

你省经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尚未出台,因此,对不进行生育登记的版当事人会如何权处理还不知有什么规定。
但有一点想不明白,让你去生育登记为何不去呢?按规办事不是挺好的吗?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2. 不办生育服务证有什么后果

好像以后小孩上不了户口的。

3. 没有结婚登记证明生育是不是要罚款

尽快去办结婚登记就行了,再去办准生证,只要在生之前办好上面说的,就没有罚款了

4. 我是江苏的,准生证已经取消了,办理生育登记证明是做什么的,必须办吗,听说不办孩子上不了户口

目前我们国家实行二胎计划生育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你是第一胎则不需要去办理生育登记证明,但如果是第二胎则要去你所在社区办理登记生育证明,办理生育证明还有另一个作用就是,如果你在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你的生育登记证明在单位进行生育检查和生产费用的报销, 如果你不需要报销也可以不用办理生育登记证明。

5. 之前没去社保局做妊娠登记分娩以后还能补办吗

已婚参保女职工在怀孕后10周内,与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妊娠登记手续。 参保职工或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应于住院当天在医院医保科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当天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的,应在三日内补办。因其他原因不能在医院办理的(目前医院没有与社保联网),应在三日内到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院(已在分中心备案)住院,应在住院后10日内,由其委托代办人到所属分中心办理住院登记。 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垫付,申报结算时间不受年度限制,应在结束妊娠后与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一并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6. 没有办理二胎生育登记前孩子出生了合法吗

是否合法,得看法律法规是否有这样的要求。 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孩子在出生前进行生育登记,而你并未这样做,那显然是违法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7. 如果没有登记,可以生孩子吗

未结婚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未婚生小孩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8. 生育备案要准备单位填写不全有关系吗

生育保险是在女方单位办理,一般要求3个月内提交申请表,超过三个月就不在受理,不提前办理登记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医院检查可以刷医保卡,但是检查费用是不在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生育保险只报销住院期间的费用,最后会要求出具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不过,在操作起来,可能要更人性化,时间上有所放松。但是不备案没法报销,补救的可能极小。参考如下:
生育保险登记备案流程介绍
一、 本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二、享受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怀孕后,携带个人社保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待生育定点医院上传生育信息的次月,生育津贴按月会发放到生育信息登记是提供的银行卡。
2、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配偶怀孕后,携带男职工社保卡、男女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男职工单位开具的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加盖公章、男职工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前、产后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用。
3、如果生育人员生育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无法登记生育信息。需个人先用现金支付检查费住院费等,待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满之后于每月1日--10日到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科报销。
三、享受引流产待遇如何办理?
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做引流产手术后,可直接在生育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引流产手术费,结算完毕后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生育津贴会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报送资料次月,发放至生育信息登记时提供的银行卡。
2、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应当在做引流产手术前,持男职工社保卡、男女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男职工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先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方可在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做引流产手术并使用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结算生育医疗费。
3、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的,只享受生育津贴,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自然流产或药物流产后,需要在医院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登记生育信息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保局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科进行申报:(1)检查费用结算发票原件;(2)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