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确权登记和确权发证是什么意思

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均需经登记办法使用证,范围覆盖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小产权房、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等涉及农村集体土地。
具体过程现在还刚在北京开始推行,估计普及还要段时间。
国土资源部明确,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
在小产权房被紧急叫停后,购买农户的宅基地建房已经禁止进行产权转让了。
现在的确权登记实施细则还未出来,但个人估计会针对已购买的部分农户宅基地建房做一个界定,允许部分符合基本规定的进行确权登记。

② 我国现行的登记制度是确权登记还是备案登记

因为产权登记制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而契据登记制则不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以有人分别称之为确权登记和备案登记。 世界各国和地区采用的权属登记制度分为契据登记制和产权登记制两大类型。其中产权登记制按其登记方法又可分为权利登记制和托伦斯登记制两种。这种分类和法系没有关系。如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采用产权登记制,而美国大多数州则采用契据登记制。同为大陆法系的德国和法国采用不同的登记制度,法国是首创契据登记制的国家,德国则是首创权利登记制的国家。 契据登记制:这一登记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对抗要件主义,或称登记公示主义。这一理论认为:权利的设定与债权同步,即物权在当事人合意、订立合同时就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则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要件。产权的依据就是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契约,登记机关对房产权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契约内容是否真实、有无瑕疵等,登记机关不予审查。而只将登记事项记载于政府的登记簿,以土地权利人为单元,按登记先后为序编簿,以便于公众查阅。但一旦善意第三人提出产权异议,并能提供证明其权利的证据时,法院可以裁定已登记的契约无效,登记机关对此并不承担责任。法国、意大利、比利时、西班牙、挪威、丹麦、日本、一些南美国家以及美国的大多数州采用这一制度。 权利登记制:权利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成立要件主义,或称登记要件主义。权利登记制强制当事人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前只能受到债权的保护,而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登记申请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并要建立产权转移变更制度,确认后方予以登记,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人并不发权属证书。德国、奥地利、荷兰、瑞士、捷克、埃及等国实行权利登记制。托伦斯登记制:托伦斯登记制的理论基础是地券交付主义。由澳大利亚托伦斯爵士于1858年首创。实行托仑斯登记制,政府并不强制当事人申请登记,而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则今后的转移和变更,未经登记不生效力。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登记申请要进行实质性审查,对于必须进行公告的,还应当经过公告程序。托伦斯登记制与权利登记制的主要区别是实行托伦斯登记制时,登记机关除建立产籍外,还应当向产权人颁发权属证书,以政府颁发的权属证书来代替民间自行订立的契约。权属证书相当于以政府的信誉,来担保某一所有权的归属。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菲律宾、泰国、美国的一小部分州和我国的台湾地区实行托伦斯登记制,托伦斯登记制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登记制度。 我国现行的权属登记制度比较接近于(也可以说是属于)托伦斯登记制。契据登记制与产权登记制相比,契据登记制的手续虽然较为简便,但登记机关对登记的权利不承担任何责任;产权登记制的手续较为复杂,但登记机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凡权属登记都有公示力,而契据登记制只有公示力而无公信力,产权登记制的登记除了具有公示力外,还具有公信力。

③ 应该怎样办理初始登记(即确权)需什么资料

开发企业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必须办理确权登记手续,须提回供如下资料答到属地房管所申请办理:
1、《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地址门牌及项目名称证明文件(核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安局楼盘(幢)地址明细表;2、《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原件);
3、《商品房建设准建证》或《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原件);
4、已办理预售的须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外售的须提供《商品房外销证》(原件);
5、《承建工程施工执照》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项目总平面图(须住建局、规划局备案);已变更规划的须再提供单体平面图和侧视图(原件);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原件);
7、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书
8、符合标准的《测绘成果报告书》;
9、房屋白蚁防治验收证明文件;10、《商品房产权权属申请表》一式三份(房管局网下载)。

④ 如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您好

对哪些进行土地确权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如何确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同时,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
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
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
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之后,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⑤ 各地寺庙在不在房屋确权范围内

听说一月份拆,我都租房子在那里呢!现在都在别处找房子了!

⑥ 什么是确权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基金确权业务是指在封闭式基金到期终止上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其记录的所有封闭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相关数据,转至基金管理公司所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

原封闭式基金持有人需要携带注册登记机构所规定的证明文件,通过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将其持有的封闭式基金份额、客户信息等数据发送至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核对无误后,将相应的基金份额登记到注册登记系统,以便于持有人办理转为开放式基金后的赎回等业务。

(6)寺庙确权登记扩展阅读: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

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⑦ 寺庙用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 第三十一条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所有的房屋和使用的土地,应当依法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所有权、使用权证书;产权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你们当地的庙宇土地使用证应当到当地土地局申请办理,寺庙应当提供土地使用权来源的相关资料,以便土地局审核,确认权属,颁发土地使用证。


扩展材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