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类型
1. 不动产登记类型中中设立登记包括什么
就是他物权的登记
2. 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分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权利登记制度,又称实质主义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的设立、转移、变更和废止等事项非经登记不得生效的立法体制。权利登记制度为德国民法首创,并为瑞士、奥地利、匈牙利等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所采用。
设权性登记,此类登记具有创设权利主体或法律关系的效果。设权登记事项多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由法律根据授予主体资格、监控法律关系的需要选择、设定。
宣示性登记,此类登记具有宣示权利的效果,宣示性登记事项多为相对必要
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预告登记是与本登记相对应的一项登记制度。
本登记是已经完成的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是现实物权的登记,实质是终局登记,当事人所期待的物权变动效果得以实现。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本登记而言,它所登记的不是现实的不动产物权,它是在确定的财产权登记条件还不具备时,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而就与此相关的请求权进行的登记。
3. 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光包含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还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海域使用权等等,都是《不动产登记》所规定的“不动产”的登记对象。
还包含登记簿册,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严格规范登记簿的管理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
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要求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的信息要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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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动产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需要携带原件验证,留复印件办理。
2、契税完税或减免契税凭证等完税证明,需携带原件;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包括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拆迁安置产权调换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的材料。
3、不动产测绘资料,包括宗地图、房屋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楼层分层分户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证明材料;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此外,还有其他必要材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种类包括( )。
B,C,D
答案解析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确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的种类如下:①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登记;②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③异议登记,是将事实上的权利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所提出的异议记入登记簿;④预告登记,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
5. 不动产登记常见26项指哪些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类型包括: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6. 不动产登记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 2016年1月21日, 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6)不动产登记的类型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了八种登记类型,第一种即是首次登记。 首次登记作为一种登记类型,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首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条例》出台之前,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存在着土地总登记、土地初始登记和房屋初始登记、设定登记等多种名称。因此,为统一不动产登记,便于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例》将这一类登记统一规定为首次登记。
7. 我只有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类型怎么填
房屋类型是指你房子属于什么样性质的房子,比方说房屋类型商品房住宅,比方说商业性质的公寓,比方说商业性质的店面
8. 不动产登记包括哪些类型
你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10类不动产权属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版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权、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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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种类有几种
您好!《不动产登记证书》的种类有十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版,10类不动产权属权纳入登记: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 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 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 宅基地使用权;
(七) 海域使用权;
(八) 地役权;
(九) 抵押权;
(十)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