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居住证被注销派出所能恢复资料么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核实认定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在居住证管理版信息系统中注销居权住登记并注销、回收居住证.
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注销居住证后,应当将注销信息登录至“天津市居住证注销公告平台”,宣布作废。

Ⅱ 居住证注销后,能到派出所申请恢复使用吗

1、不能恢复使用;来如果当事自人居住证注销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2、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Ⅲ 办理居住证的时候只是登记了信息是否可以在别的派出所注销

不能在别的派出所注销,需要回原来派出所注销

Ⅳ 居住证已经办下来了,可以公安机关后台系统注销吗

居住证已经办下来了,可以到公安机关后台系统注销。本人拿着居住证和身份证,到办理居住证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流动人口管理窗口注销就可以了。

Ⅳ 请问办理了身份证后之前的居住证可以自行销毁吗

无所谓的,不过有空去注销了一下也好(以免有些想不到麻烦,目前可能没有,但谁也想不到日后会发生什么,对吧),总归有一天你休息他们上班的(如停电,顺道)

Ⅵ 办理居住证只是登记了可以注销吗

居住证如果只是登记了,是可以在注销的。

Ⅶ 居住证被注销了,去派出所变更了下住的地址后多久可以拿去过户

1、不能恢复使用;如果当事人居住证注销的原因消除的(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申请办理。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2、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说明: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机关委托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
3、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