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深圳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1、申领条件

从2020年3月至12月,失去工作的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失业救济:

(1)在我市按月缴纳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包括在我市缴费未满一年或者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2、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可领取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贴。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990元/月;缴费不足一年的,失业补助标准为297元/月。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救济金的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将在原标准基础上翻番。

发放失业补贴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一年以上处理。

失业人员再就业并参保的,累计缴费时间。领取失业补贴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养老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1)疫情失业登记扩展阅读

深圳失业金领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失业补助只能申请一次,不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请。失业补助申请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从2020年3月起至本通知发布,符合失业津贴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补发。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贴的次月起,每月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并承诺停止领取时告知失业人员。失业人员通过自助渠道认证后,信息系统自动核对身份信息,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对于那些在前一个月失业的人,他们将不能按时得到认证。

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自助渠道补办一次,连续两个月未办理资格证明的,自助渠道将不再允许办理资格证明,需要到社保服务机构申领证明窗口,解释情况。

(3)在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间,未调出(转入)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保险金支付期满或者停发后,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按规定办理。

B. 失业证疫情有补助吗

当然有!不要看你失业证什么时候办理,还有你的失业社保情况办理没有!如果齐全的话就可以到社区办理就可以!每个地方还不一样要求,去一次就问清楚,避免来回跑腿!

C. 我是开平市人,因疫情失业,怎么办理疫情失业金

如果先前没有购买失业保险的话,是没有办法办理疫情失业金的

D. 2018年3月离职后到了一家不买社保的公司工作后面因为疫情又失业了该怎么申领

失业补助金是提供给不具备申请失业保险金但是生活的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所用的,如果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可以转而申请失业补助金。那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流程有哪些?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和领取流程有哪些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领取流程:
①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
②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③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E. 5年未缴社保可以申请疫情失业补助吗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5)疫情失业登记扩展阅读

劳动者被裁员或被迫辞职后,都会有一段时间是处于失业状态的,没有劳动报酬收入,生活的物料来源就成了问题。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保中包括生育、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五种保险,其中失业保险应该是应用最少的。

F. 我2019年9月23辞职,在2020年疫情一直失业。最近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属于个人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以太仓市为例,太仓市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6)疫情失业登记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G. 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每个地方条件和标准不一样,深圳的失业金领取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7)疫情失业登记扩展阅读

深圳失业金领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2020年3月至本通知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二)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补助金次月起按月进行网上领取资格认证,承诺出现停止领取情形时主动告知。失业人员通过自助渠道认证时,信息系统自动审核身份信息,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失业人员未按时认证的,当月失业补助金暂停发放,次月进行认证的补发上月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通过我市自助渠道补认证1次,连续2个月未办理资格认证的,自助渠道不再允许资格认证,需至社保服务窗口申请认证,说明情况。

(三)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市社保局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H. 疫情期间许多人失业,失业金要怎么领取

劳动者被裁员或被迫辞职后,都会有一段时间是处于失业状态的,没有劳动报酬收入,生活的物料来源就成了问题。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了《失业保险条例》。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保中包括生育、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五种保险,其中失业保险应该是应用最少的。

虽然我们每个月都在缴费,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领、什么情形能领、怎么领失业保险。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期间不申领失业金,会有不小的损失。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以四川为例: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四川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

在外地就业离职后回老家能不能领失业金?

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交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