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登记部门
① 桥梁建设需要办理哪些建设手续
1、立项;2、资金到位证明;3、用地红线图;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4、《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大第73号公告)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7部委30号令)
6、《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27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
9、《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
10、《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7部委12号令)
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
12、《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37号令)
1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532号)
二、办理流程:
(一)、施工招标受理(招标登记)
需具备的招标条件:
1、建设工程已报建;
2、勘察、设计已发包;
3、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批准;
4、有施工发包所需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有相应的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
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IC卡”;
2、初步设计及概算批文;
3、建筑总平面图;
4、委托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的合同、招标代理单位的“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及负责该项目招标的招标工程师名单(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无需该材料)。
办理程序和审查内容:
1、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
2、 核对是否符合发包条件;
3、 核对发包范围与项目规模相一致;
4、 核对招标代理单位经营业务范围、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是否与所承接的项目相适应。负责该项目的招标的招标工程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核对拟采用的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 核对无误,确定本次施工招标的标段号,发出《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事流程表》。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二)、招标信息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时,无此项内容)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与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财务状况等方面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主要合同条款;
4、 投标文件格式;
5、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 技术条款;
7、 招标图纸;
8、 评标标准和办法;
9、 投标辅助材料。
补充招标文件:
发出补充文件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资格预审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的备案期限
(五)、评标委员会组成备案
1、评标专家从上海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在评标报告中一并备案。
2、技术特别复杂、专业要求特别高或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方式难于胜任的,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需备案。
备案期限为2个工作日内。
(六)、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招投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交的个人书面评标意见和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会议纪要)。
3、 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4、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5、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7、 中标通知书。
备案期限为5个工作日内
(七)、施工招标办理结果(中标通知书备案)
办理条件:
完成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备案
办理程序:
1、中标通知书已备案,打印“交易服务费收取通知单”,综合收费处收取交易服务费。
2、在已备案的中标通知单上,加打条形码。
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建材、专业等招标交易服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沪价费(2004)065号)的标准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
收取同一项交易服务费合计低于50元收50元;高于120000元收120000元。
三、领取文书
② 公路桥梁产权登记是那个部门
哪里出钱建设的,产权就属于哪里。
③ 道路桥梁资料员从进场开始做资料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收集整理齐全工程前期的各种资料。
二、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及时整理齐全文明工地资料。
三、做好本工程的工程资料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四、工程资料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装订整齐。
五、填写施工现场天气晴雨、温度表。
六、登记保管好项目部的各种书籍、资料表格。
七、收集保存好公司及相关部门的会议文件。
八、 及时做好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
④ 工作单位及职务怎么填
1、工作单位及职务如实填写即可。
2、例如我的工作单位:广东省深圳市道路桥梁总公司,职务:财务部经理。
3、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4)桥梁登记部门扩展阅读:
工作单位是指在机关、团体、法人、企业等非自然人的实体或其下属部门工作的地方,也指工薪阶层上班的地方。单位是中国人的说法。
1、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2、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3、单位又分为: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三类。 企业单位又分:国有、民营、私营、股份制、外资、合资等。
4、所有单位的共同特征和必备条件:工商登记,通过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事业单位要获取事业法人资格,政府单位就不用说了,国家批的。这也是指标解释中“经济实体”的重要特征。
5、综上所述,概括起来,除政府单位外,在没有工商登记并获得法人资格的地方工作,就不算有工作单位。
参考资料:网络.单位
⑤ 桥梁施工单位一级资质,该单位是否可以承缆桥梁拆除
重要桥梁的拆除,须履行的手续主要有:
一、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二、安全保证及环保措施:
1、对整个施工范围进行全封闭施工。
2、拆除施工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监督、检查。
3、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切割拱梁时系好安全带。
5、在拆除区周围设置警示牌,并由专人警戒,确保安全,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规定的安全措施施工,安全员到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上下交叉作业时上方人员要注意下方人员的安全。
7、拆除作业避开夜间施工,避免施工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8、构件均做到随拆随运,并在破解处理后弃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遗弃在河道中或岸边,造成河道堵塞或环境污染。
9、机械作业要有专人指挥。
三、桥梁拆除施工资质: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⑥ 重要桥梁拆除的时候我们需要哪些手续
重要桥梁的拆除,须履行的手续主要有:
一、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比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拆除工程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
二、安全保证及环保措施:
1、对整个施工范围进行全封闭施工。
2、拆除施工要有专人指挥协调,并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监督、检查。
3、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4、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切割拱梁时系好安全带。
5、在拆除区周围设置警示牌,并由专人警戒,确保安全,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规定的安全措施施工,安全员到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上下交叉作业时上方人员要注意下方人员的安全。
7、拆除作业避开夜间施工,避免施工噪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8、构件均做到随拆随运,并在破解处理后弃运到指定地点,不得遗弃在河道中或岸边,造成河道堵塞或环境污染。
9、机械作业要有专人指挥。
三、桥梁拆除施工资质:
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3.建设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①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②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③拆除施工组织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在这方面,苏州满宏拆除有限公司比较专业,可以咨询一下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