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伍军人办伤残证如何办理

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四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⑵ 退役军人如何申请残疾证

有两种方法:一在军队里、二是在民政部门。

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对战争、商业、疾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权限如下:(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伤残,由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伤残,由军事指挥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转业安置的离退休军人、离退休干部,需要确定伤残性质、评定伤残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鉴定、评定、伤残等级评定以医疗卫生专家组出具的伤残等级医学鉴定意见为依据。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程度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书》。

(2)退伍军人怎样申请评残扩展阅读

1、残疾人证持有人应当妥善保管,只能本人使用,不得涂改、出借。

2、残疾人证遗失的,应当及时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报告,申报无效后,可以申请补办、补发的残疾人卡号码,在原20位数字后加“B”,第二次补发遗失的加“B2”等。

3、残疾人证被污染、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以退回户口所在地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注销,免费补领。伤残证续期登记信息与原登记信息一致。

4、残疾人户口迁移,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残疾人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县残疾人联合会领取《残疾人户口迁移证》、残疾人凭申请表到新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登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调出的评估表等档案材料和残联出具的调出证明。

5、因康复致残或者死亡的,发证机关应当及时收回伤残证明、残疾人的康复和残疾排除,以县级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或者专门医疗机构的残疾评定结果为准。

⑶ 退伍军人怎样申请评残

办理事项名称: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伤残等级的评定和调整审核
办理部门:优抚处
办理地址:
岗位责任人: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材料:
1、 本人要求评残、调残的申请报告;
2、 所在单位对其负伤致残的详细证明材料或残情变化的调查报告(包括档案材料中的伤残记载或可以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3、 受伤时接诊医院检查、治疗的病历及辅助检查结果报告;
4、 受伤时旁证人(2—3人)证明材料;
5、 属交通事故负伤的,须有当时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6、 填报"评残、补评残或调残审批表"一式三份;
7、 《伤残检查鉴定书》一式三份。
办理对象:革命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
办理依据:
1、 国务院《军人抚恤条例》(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第8号令);
2、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民[1989]优字19号)
3、 民政部《革命伤残军人评定伤残等级的条件》(民[1989]优字第18号);
4、 民政部《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1997年4月1日民政部第2号令)。
办理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收费
办理流程:
1、 伤残人员因公因战致残,医疗终结三年内,残情符合规定条件的,向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必须的原始材料等,一并报送当地辖市、区民政局审查;
2、 辖市、区民政局审查符合评残、调残的,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伤残检查,医院伤残鉴定小组作出伤残鉴定,辖市、区民政部门写出综合报告,填写《审批表》,全部材料报市民政局审核;
3、 市民政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材料,报省民政厅审批;
4、 省民政厅经审查研究,对符合条件的,由分管厅长批准后,通知所在辖市、区民政局填写电脑数据录入申请表,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办理伤残证件。

⑷ 退伍军人办理残疾证

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四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⑸ 退伍军人如何申办军人伤残证

首先,有正规退伍手续(如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部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原始档案记载或医疗证明(法定有效的涉及本人负伤原始情况,医疗证明出具必须是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
其次,向当地县民政局优抚部门申请补办评残,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查,符合条件的,到指定医院体检,专家出具残疾登记鉴定,县局专管审批后,同意的,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程序经县、市、省三级审批。

⑹ 退役军人如何申请残疾证

一个已经因伤致残(五级残疾军人)30年的荣誉军人回答你的问题:
可能你的父亲是没有补发的可能了。
我们残疾军人的证件丢失,要到属地民政局优抚科申请补发,这是免费的。而补发的依据就是民政局长期保存的从军档案,里面应有部队医院的治疗小结和评残依据等一系列的文件。此间民政局优抚科会要求你到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这要自费的。对于损坏补正就是旧证换新证(免费的)。这个补发过程就是一个月以内。
因为你没有讲清楚问题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你父亲当时是属于“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那么在1999年以后,国家就取消了当时三等甲级、乙级(现在的7级、8级残疾军人)的资格。
你的问题讲民政局丢失档案,那你父亲的抚恤金是不是一直领取不断的?我们的抚恤金是从不间断的,由民政局直接打到银行卡里,不用我们持有的《残疾军人证》而是依据档案直接发放的;如果是的,那么你父亲就不会丢失档案;如果不是那就有第一种情况的可能。
至于再到部队里补办档案那是很困难的事,不但担是部队政治部门证明的问题,还有部队医院的住院小结几乎就是不可能在30年以后可以得到的。
你要搞得话只有到属地民政局优抚科去查询,可能还有希望。

⑺ 请问军人评残申请书怎么写 谁能给我个范本看看 谢谢噶

评残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某,多少岁,某年某月入伍,在某年某月某日,在执行领导安排的任务时出了事(写清事由),在医院确诊为:几级残伤。并于 某年某月某日进行了手术治疗,经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于某年某月某日出院在家恢复疗养。但术后症状没有彻底改善。

请领导根据伤残评定标准对本人伤残情况给予评定。


申 请 人:

申请时间:年 月 日


(领导写:以上情况属实。)


直接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⑻ 退伍军人残疾证怎样办理

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

根据《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三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退伍军人怎样申请评残扩展阅读

退伍军人残疾人证的发放流程如下:

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受理

县级残联(业务员)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块进行核对(通过数据库管理软件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信息)。将申请表中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评定

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的申请人,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并在评定表中明确记录残疾特征和直观评价,但必须经过包括理事长在内的3人联合评定、签字。

政审

县级残联理事长(初审员)根据申请人的相关材料和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进行初审。对于信息虚假或经医疗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果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予以退回。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