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船舶与船舶运营证能够分开转让

不可以
运营证是属于船舶价值的一部分。
可以放在一起估价。

Ⅱ 船舶所有权证能否单独转让

船舶所有权证就相当于船舶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必须随船舶一起转让,并到船舶管理部门备案,转让才有效。

Ⅲ 船舶交易的步骤

船舶交易流程

一、船舶转让申请
船舶转让方需提交如下要件,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未注明原件的,复印件也可。下同)。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所有人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若船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还需提交船舶经营人法人营业执照。
(5)国资船舶还须提交同意出售的售船批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船舶转让申请审查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所提交的船舶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材料要件齐全的转让船舶予以登记,对缺少要件的转让船舶不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名称。
三、船舶交易服务
根据船舶转让方的要求,开展相关的船舶交易服务:
1、交易挂牌
交易信息通过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中华船舶交易网)、航交所电子显示屏等对外公开挂牌,向社会发布船舶转让信息。挂牌内容以《船舶转让申请书》记载内容为主。
2、受让申请受理
意向受让方向上海航运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并填写《船舶受让申请书》:
(1)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船舶交易委托合同》。
依据船舶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出具《船舶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3、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招投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下个周期的挂牌或摘牌。
4、签订交易合同
船舶卖出方和受让方可选择船舶交易范本合同或其他合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签订《船舶交易合同》,并留存上海航运交易所一套正本合同。
四、交易公示
按有关规定需要公示的船舶在全国船舶交易信息平台上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愿申请公示的船舶公示时间可自行确定。
公示期间,社会反映船舶转让信息有疑义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的,交易服务机构负责对该船舶转让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通报海事/航运管理部门及相关方。
五、交易审核
签订合同后,船舶交易双方提交或补充下列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船舶所有权证书(原件);
若已注销,需提供注销证明(原件);
(2)船舶国籍证书;
(3)船舶检验证书;
(4)船舶交易合同(原件)和船舶交接证明(原件);
(5)买卖双方营业执照;
(6)进口船舶需提供外经贸委机电办允许进口的批文及海关报关文件;
(7)买卖双方单位税务登记号;
(8)买方已向卖方支付船款的银行凭证;
(9)其他的合法文件。
上海航运交易所对上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予以审核通过后,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填写《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并经船舶交易双方和上海航运交易所盖章确认。
六、交易结算
根据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协议要求,上海航运交易所可代为其办理交易船款的结算业务。
七、出具交易凭证
船舶转让方按规定交纳鉴证费,并领取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交易服务费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
八、办理变更手续
船舶转让方和受让方持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具的船舶交易统一发票和《船舶买卖成交登记表》,前往海事管理部门办理船舶过户登记手续,向航运管理部门办理《营运证》或国际航行船舶备案登记。

Ⅳ 关于船舶转让的法律问题

你好。
首先,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说明乙方已经退出,属于你自己所有。专但是根据属法律规定,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要办理登记手续。如不办理,在你们之间有效,但对你们双方之外的人不具有转移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对其他人来说,该船还是你们双方共有的。经济纠纷等均收你们双方承担。
其次,公证费用你可以到广西省司法局的网站查看一下关于公证收费的规定。

Ⅳ 船舶转让怎么变更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13条规定:

船舶所有内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容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1、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2、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3、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就因继承、赠与、依法拍卖以及法院判决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


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

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


申请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

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4、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抵押权人、光船承租人等利害关系同意变更的文书(需要时);

5、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

Ⅵ 我是一位船民,我爸的船舶出手转让了,出售价格是550万,买方现在已付将近四百万,余款还有160,

找个律师问问,或者去报警,起诉,在这问是不不行的

Ⅶ 办理船舶买卖交易可以在买卖双方的所在地区以外的省份进行吗

买卖双方所在的地区是可以进行省份快啊。

Ⅷ 请问:个人船舶股份转让交易税率多少

个人船舶股份转让,股份增值部分的税率是20%。

Ⅸ 为啥船舶保险保单不能随船舶转让

船舶保险规定,第六条。
船舶保险具有以下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损失提供保障。在正常风浪引起船舶的自然耗损不在船舶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2、船舶保险所承担的风险相对集中,损失金额大。由于船舶自动化能力增强,高科技含量大幅度提高等特征,船舶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来越集中。一旦发生海难事故,损失巨大,少者数十万元,多者几百万或上千万元。 3、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4、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5、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6、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7、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