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暴露登记表
『壹』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登记表怎么填写
目的 探讨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原因及防护对策,为临床医疗护理工作中职业暴露防护提供参考。方法 对2006年至2008年科室上报的职业暴露情况从发生原因、科室分布等方面进行分析。结果 2006年至2008年科室上报的297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主要分布在病房15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分类
目的 探讨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原因及防护对策,为临床医疗护理工作中职业暴露防护提供参考。方法 对2006年至2008年科室上报的职业暴露情况从发生原因、科室分布等方面进行分析。结果 2006年至2008年科室上报的297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主要分布在病房15
『贰』 职业暴露多少小时上报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称之谓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药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各事故处理单位在每年的7月5日和次年的1月5日前将上、下半年填写的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至本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的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本省的"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职业暴露事故汇总表",报至本省(市、区)卫生厅(局)。抄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叁』 血液体液职业暴露登记表怎么填写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版的一种情权况,称之谓职业暴露。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又分感染性职业暴露,放射性职业暴露,化学性(如消毒剂、某些化学品)职业暴露,及其他职业暴露。
『肆』 职业暴露的处理意见
1、发生职业暴露后,尽快落实紧急处理措施,并在30分钟内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暴露源为HIV阳性或疑似病人,应当在暴露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
2、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损伤时间、地点、被何物损伤、伤口多大多深、现场处理措施、医疗处理措施、处理记录、用药记录。
3、进行职业暴露后登记,要求当事人立即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报告,并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一式三份。(所在科室、院感科、医务科或护理部)。
4、检验科接到相应项目检验单后进行急查,迅速报告检验结果,并注意保存样本和资料。
『伍』 职业暴露的定义及应急预案流程
定义:
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称之谓职业暴露。
应急预案流程:
(1) 制订、实施医疗实验室安全操作和普遍性防护措施指南。
(2) 对有关人员(包括医务人员、警务人员等)加强艾滋病传播途径及自我防护的宣传教育以及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他们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及自我防护能力,并持正确态度,既不能过度恐惧,也不能无所谓。
(3) 设有专门的组织和管理系统。
(4) 落实好各项防止职业暴露的安全操作和个人防护措施。包括医疗实验室的布局,安全操作规章,废弃物的消毒处理,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监护等。
出现事故时要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评估。
(5)职业暴露登记表扩展阅读:
相关法规:
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卫医发〔2004〕108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重视医务人员的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问题,切实按照本《指导原则》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二、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承担艾滋病病人诊疗工作的机构,必须认真贯彻和组织医务人员、其他职工学习本《指导原则》,医务人员和其他职工应当接受相应培训,正确掌握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防护技术。
三、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制定有关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工作制度,并为医务人员提供合格的防护物品。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储备库,保证药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可及的距离内提供使用。
『陆』 医务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锐器伤后局部处理方法是什么
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南 医务人员血(体)液职业暴露是医务人员从事诊疗、实验、护理工作中意外被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病毒感染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粘膜,或者是被污染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病毒感染的情况。 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用预防措施。 任何医务人员发生血液、体液职业暴露(刺伤、割伤、粘膜接触等),应迅速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迅速了解患者情况、发生职业暴露的经过,指导医护人员填好血(体)液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 对发生职业暴露风险较大的情况,在诊治前应对患者进行相关检测。输血科发现HIV初筛阳性患者,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进行确诊检测,并负责及时得到确诊报告。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的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划伤。 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双手重新盖帽,如需盖帽只能用单手盖帽,禁止用手直接接触污染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手术中传递锐器建议使用传递容器,以免损伤医务人员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透的利器盒中,以防刺伤。 5、 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和实验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6、在诊疗、护理、实验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袋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刺伤。 8、所有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废弃物均焚烧处理。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局部处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0%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1、立即进行局部处理 2、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3、如果患者为乙肝、丙肝、HIV阳性患者,或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预防保健科应当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护人员开具乙肝、丙肝、HIV检查单。 4、如患者无乙肝、丙肝、HIV检测结果,患者主管医师应当立即给患者进行乙肝、丙肝、HIV检测。 5、如为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应注意保密。预防保健科应立即向分管院长及市疾控中心报告,由市疾控中心进行调查与治疗指导。 乙肝暴露后治疗建议 1、医务人员未接种乙肝疫苗: 1.1 暴露源不明,在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同时接种乙肝疫苗 1.2 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并观察乙肝感染的症状和体征。 1.3 暴露源HbsAg(-),则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2、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近一年内抗-HBs≥10mlu/ml,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 3、医务人员已接种乙肝疫苗,检查无抗-HBs反应,或在一年以前抗-HBs≥10mlu/ml: 3.1 暴露源不明时,检查医务人员抗-HBs,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2 若暴露源HbsAg(+),在24小时内肌内注射高效免疫球蛋白,完成乙肝疫苗的接种,并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医务人员如果抗-HBs≤10mlu/ml,需加强接种乙肝疫苗。 3.3 暴露源HbsAg(-),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