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软件著作权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以及在哪个网站申请

软件著作权申请流程 申请者在申请办理各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手续时,请仔细阅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和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有关软件登记事项的公告。
一、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 1、所提交的纸介质申请文件和证明文件需复制在A4纸上; 2、提交的各类表格应当使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制定的统一表格(可以是原表格的复制件),填写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者打印,字迹应当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3、申请表格内容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并由申请者盖章(签名); 4、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5、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为一份。
二、各类申请的文件交存要求: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
软件著作权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鉴别材料 (1)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
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除外),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2)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按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
每页不少于30行(结束页除外),右上角标注页号1-60。
[注]已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其著作权发生继承、受让、承受时,当事人应当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无须提交鉴别材料。
4.其他软件权属证明文件 (1)软件权属证明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协议书;软件委托开发协议或合同书;下达任务开发:下达任务开发软件任务书;利用他人软件开发的软件:许可证明 (2)继承、受让、承受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人,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①"继承"专指原著作权人(自然人)发生死亡,而由合法的继承人(自然人)依法继承软件著作权的情况。
继承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时,提交合法的继承证明(经公证的遗嘱或者法院的判决等); ②"受让"指通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法人之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转让后,而取得软件著作权的情况。
受让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提交依法签订的著作权转让合同或者相关证明。
③"承受"专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如:改制)、终止(如:合并),而由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
当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权利承受人申请登记的,提交的著作权承受证明:著作权承受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变更证明;国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上级主管机构的行政批复。
5.版本说明:申请登记软件V1.0以上的高版本或以其他符号作为版本号进行原创软件登记时,应提交版本说明。
6.费用:申请费250元/每件,证书费50元/每件。
例外交存申请费为320元/每件;封存申请费为120元/每件,超过100页,每页增加2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转让、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 2.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费。
每个申请交纳手续费300元,证书费50元。
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变更或补充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事项变更补充理由以及相关资料; 3.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5.申请费:150元/每件。
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补发或换发登记证明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申请费:50元/每件。
延长、顺延期限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延长、顺延期限申请表 2.软件著作权登记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4.申请费:一个月之内:每个申请需交纳手续费100元;三个月之内:每个申请需交纳手续费200元。
自动撤回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自动撤回登记申请或放弃软件登记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或者原登记证书; 3.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撤销软件登记申请 1.按照要求填写的软件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A4纸) (1)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其他组织:当地民政机关或主管部门批文。
台湾省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公证书(由当地法院或相关机构开具);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外国公司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证认证书(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2)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外国个人需提交护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认证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
(3)代理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3.撤消软件登记申请理由 4.撤消软件登记有关的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终审的司法判决(复印件)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复印件) 申请费:150元/每件。

② 著作权到哪里申请的

作品登记机关:可以到北京国家版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③ 网站、网页该如何申请著作权,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哪

一、签署委托代理合同
二、提供申请材料
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需版提供以下材料:权
1、申请人和发明人信息,包括名称和地址;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技术交底书,包括发明名称、发明的技术领域、该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情况、发明目的、实施效果、具体技术方案(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注意事项:
1、申请专利前最好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便规避现有技术。
2、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产品只能申请发明专利,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信息,包括名称和地址;
2、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 外观设计产品的正六面照片或图片,如有必要还需提供使用状态的立体图,其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若有特殊要求需附简要说明。
4、如果委托我所制作附图或拍照片,要加收制图费和拍照费。

④ 网页如何申请版权

申请版权所需材料如下:
填写申请表
《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填写指南:
(一)软件名称栏:
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
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
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 gb/t13702 和 gb/4754 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
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
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3、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4、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
(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
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
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
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