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射国登记
Ⅰ 哪些国家发射了卫星,按先后排列
1、前苏联:1957年10月4日,世界上第一个人造地球卫星由前苏联发射成功。这个卫星在离地面900公里的高空运行;它每转一整周的时间是1小时35分钟,它的运行轨道和赤道平面之间所形成的倾斜角是65度。它是一个球形体,直径58公分,重83.6公斤。内装两部不断放射无线电信号的无线电发报机。其频率分别为20.005和40.002兆赫(波长分别为15和7.5公尺左右)。信号采用电报讯号的形式,每个信号持续时间约0.3秒。间歇时间与此相同。前苏联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的发射成功,揭开了人类向太空进军的序幕,大大激发了世界各国研制和发射卫星的热情。
2、美国:美国于1958年1月31日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探险者”-1号人造卫星。该星重8.22公斤,锥顶圆柱形,高203.2厘米,直径15.2厘米,沿近地点360.4公里、远地点2531公里的椭圆轨道绕地球运行,轨道倾角33.34°,运行周期114.8分钟。发射“探险者’-1号的运载火箭是“丘辟特”℃四级运载火箭。
3、法国:法国于1965年11月26日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试验卫星”-1(A-l)号人造卫星。该星重约42公斤,运行周期108.61分钟,近地点526.24公里、远地点1808.85公里的椭圆轨道运行,轨道倾角34.24°。发射A-1卫星的运载火箭为“钻石”tA号三级火箭,其全长18.7米,直径1.4米,起飞重量约18吨。
4、日本:日本于1970年2月11日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大隅”号。该星重约9.4公斤,轨道倾角31.07°,近地点339公里,远地点5138公里,运行周期144.2分钟。发射“大隅”号卫星的运载火箭为“兰达”-45四级固体火箭,火箭全长16.5米,直径0.74米,起飞重量9.4吨。第一级由主发动机和两个助推器组成,推力分别为37吨和26吨;第二级推力为11.8吨;第三、四级推力分别为6.5吨和1吨。
5、中国:1970年4月24日,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1号由“长征一号”运载火箭一次发射成功。该卫星直径约1米,重173公斤,运行轨道距地球最近点439公里,最远点2384公里,轨道平面和地球赤道平面的夹角68.5度,绕地球一周(运行周期)114分钟。卫星用20009兆周的频率,播送《东方红》乐曲。发射“东方红”1号卫星的远载火箭为“长征”1号三级运载火箭,火箭全长29,45米,直径2.25米,起飞重量81.6吨,发射推力112吨。“东方红”1号的发射,实现了毛泽东提出的“我们也要搞人造卫星”的号召。它是中国的科学之星,是中国工人阶级、解放军、知识分子共同为祖国做出的杰出贡献。
6、英国:英国于1971年10月28日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普罗斯帕罗”号,该星重约66公斤,轨道倾角82.1 °,近地点537公里,远地点1482公里,运行周期105.6分钟.发射地点位于澳大利亚的武默拉(Woomera)火箭发射场,运载火箭为英国的黑箭运载火箭.主要任务是试验各种技术新发明,例如试验一种新的遥测系统和太阳能电池组。它还携带微流星探测器,用以测量地球上层大气中这种宇宙尘高速粒子的密度。
7、其他:除上述国家外,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亚、德国、荷兰、西班牙、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也在准备自行发射或已经委托别国发射了人造卫星。
Ⅱ 发射国的定义是什么
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以及从其领土或设施内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共同发射空间物体时,对于所造成的损害承担单独或共同的责任。
Ⅲ 怎么做国作登记呢
可登录中国版权中心自行登记,也可以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Ⅳ 国家发射卫星、太空飞行器、空间站等,需要遵守什么约定或者什么国际法律吗还是说,有能力,都可以发
国际组织空间立法-联合国: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与
其他天体活动所应遵守原则的条约》
·《营救宇宙航行员送回宇宙航行员和归还发射到
外层空间的物体的协定》
·《空间物体所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
·《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
·《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动的协定》
·《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原则宣言》
·《各国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进行国际直接电视广播
所应遵守的原则》
·《关于从外层空间遥感地球的原则》
·《关于在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的原则》
·《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
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
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
除此之外,欧洲空间局,欧盟,独联体,美国都有自己的空间法,详细介绍可以查看《国际空间立法概览》
Ⅳ 朝鲜在官方宣布的发射时间之前发射卫星是否有违联合国安理会决议
一、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
简称为《外层空间条约》
第十一条 为提倡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的国际合作,凡在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进行活动的缔约国,同意以最大的可能和实际程度,将活动的性质、方法、地点及结果的情报,通知给联合国秘书长、公众和国际科学界。联合国秘书长接到上述情报后,应准备立即切实分发这种情报资料。
《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约》
第二条第1款:
发射国在发射一个外空物体进入或越出地球轨道时,应以登入其所须保持的适当登记册的方式登记该外空物体。每一发射国应将其设置此种登记册情事通知联合国秘书长。
朝鲜已于2009年3月12日加入以上两个国际公约,因此有义务向联合国通报发射情况。
以上两个条约与联合国对朝鲜问题的决议无关。
二、
朝鲜宇宙空间技术委员会于12月1日正式宣布的发射时间为12月10日~22日。
12月8日朝鲜宇宙空间技术委员会发言人宣布慎重考虑“调整”发射时间,但并没有宣布推迟到哪一天。
12月10日,朝中社宣布发射窗口将延长一个星期,也就是从12月10日~12月22日,调整为12月10日~29日。但是韩国媒体在报道时将“延长”改为了“推迟”,到了12月11日韩联社援引韩国政府“消息人士”的话称已经推迟到12月29日之后。也就是说朝鲜的说法是在29日之前,但被韩国媒体倒了几次手之后变成了29日之后。实际上12日发射仍然是在计划之内的时间。
三、
联合国决议1874号:
2. 要求朝鲜不再进行任何核试验或使用弹道导弹技术进行发射;
3. 决定朝鲜应暂停所有与弹道导弹计划相关的活动,并就此重新作出其原先关于暂停导弹发射的承诺;
该决议实际上存在含混的地方,朝鲜认为它进行的是卫星发射(实际上确实就是卫星发射),与导弹发射无关,因此不违反安理会决议。但实际上航天发射和导弹发射很难截然分开。
Ⅵ 私人发射卫星犯法吗
不犯法,但是手续是必须的。
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韦树波说:“私人出资发射商业卫星的全流程已经打通,国家允许民营公司制造和发射卫星。”他所在的公司2015年发射了我国首颗商业化运作的卫星“吉林一号”,由此拉开中国商业航天之幕。我国已经成功发射几十颗商业用途的卫星。
韦树波说:“手续是必要的,能避免即将发射的卫星与全球3000多颗在轨卫星产生信号冲突,包括申请无线电频段、无线电营业执照和轨道报备。”
(6)发射国登记扩展阅读:
发射一颗私人卫星至少四步。首先要制造一颗卫星,其次要采购火箭来运载它,再次是协调卫星发射场,最后还要办理一系列卫星发射手续。
全程大概用时3个月,手续费用并不高。冯仑的“风马牛一号”上天时,九天微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一颗教育共享卫星“少年星一号”也发射升空,这颗卫星按照商业卫星发射流程办理了所有手续。
事实上,个人发射卫星一般不会去办理上述手续,通常是委托公司来做,行话叫“采购在轨交付”。“也就是说,请专业机构把发射卫星‘四步曲’全部解决,卫星发起者只需验收和使用已经发射到天上的卫星。”韦树波说。
卫星发射后。“可以委托民营商业航天公司建立地面测控站,或者租用现有测控站。”戴海涛说,“少年星一号”在北京四中等学校建立了测控站,学校师生可以接收卫星信号或提出对卫星的操控要求。
“私人卫星会逐渐出现一些,但并不会成为普遍现象,相比之下,卫星冠名更多,未来采购卫星数据服务可能更加现实和普遍。”韦树波认为,对个人来说,卫星成本和卫星运营都是问题。
“采购一次卫星数据服务大概在几千到几万元,而制造发射一颗微纳卫星就要几百万元,大卫星则需几千万甚至上亿元,因此,真正像冯仑一样购买私人卫星或制造一颗卫星的人很少。”
多位行业专家表示商业航天是航天的必然趋势,尽管商业模式还在试探期和摸索期。“现有发射基地、火箭已经满足不了商业卫星的发射,许多民营企业正在建设商业航天发射场和商业火箭。”戴海涛说。
Ⅶ 什么叫发射国
这个名词不大好理解
美国有很多导弹是装备在外国(例如德国)的,但德国无权也无发射密码,发射国应该是美国吧
Ⅷ 能发射火箭的国家有哪些
目前能独立自主发射火箭的国家
美国、俄罗斯、中国、法国、英国、日本、德国。印度、以色列。
成功率最高的:中国。
失败率最高的:美国。
发射次数最多的:俄罗斯。
火箭技术发展最早的:美国、俄罗斯。
Ⅸ 目前,各国发射了数千颗军用卫星,其中70%是照相侦察卫星
不正确啊!没有70%那么多!
自1957年前苏联将世界第一颗人造卫星送入环地轨道以来,人类已经向浩瀚的宇宙中发射了大量的飞行器。据美国一个名为“关注科学家联盟”的组织近日公布的最新全世界卫星数据库显示,目前正在环绕地球飞行的共有795颗各类卫星,而其中一半以上属于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它所拥有的卫星数量已经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拥有数量的总和,达413颗,军用卫星更是达到了四分之一以上。
“关注科学家联盟”当地时间12月7日发布了这个号称最为全面和方便的卫星数据库,其中甚至包括了五角大楼最为秘密的卫星的一些细节,这些卫星可以在黑暗中获取图像,或者可以从2万公里外的高空拍摄高分辨率的照片。
伪装宇宙碎片美机密侦察卫星曝光
这个数据库包含了大量详细的参数,其中一些美国的间谍卫星是首次曝光。美国的413颗卫星中,有90多颗为纯军用卫星,加上军民两用卫星,可以用于军事或间谍侦察任务的卫星总量超过了100颗,其中40颗军用和侦察卫星是美国国家侦察办公室掌握的绝密卫星,该办公室专门负责美国间谍卫星的生产和监管工作。
在数据库中给出的美国卫星名称中,有一些是已经为人所知的,例如水星、号角、猎户等,不过为了保密起见,这些公布的名称很多都是化名。
但是也有一些细节是首次公之于众,例如美国造价10亿美元、高度机密的“迷雾-2”卫星,其超过5年的预期寿命以及在1999年5月22日发射这些细节都在其中。
“关注科学家联盟”的天体物理学家劳拉·格莱格透露说,尽管美国政府想方设法把“迷雾-2”伪装成宇宙中的小碎片,它还是被卫星观察家们给发现了。
根据“关注科学家联盟”提供的信息,“迷雾-2”是一颗高分辨率的侦察监视卫星,最多可以携带7吨的火箭燃料,以便它改变轨道或调整方向。
美国国家侦察办公室的发言人奥勃恩对媒体表示,自己还没有看到这个卫星数据库。但是他说:“从情报的角度出发,我们当然是希望越少的人知道我们有什么越好。”
据悉,该机构已经向美国司法部提出请求,对一年前“迷雾”计划的资料泄露一案进行调查。
中俄卫星总和不敌美军事卫星数
“关注科学家联盟”的数据库显示,俄罗斯拥有的卫星数量仅次于美国,共有87颗。该组织统计认为,中国的卫星数量位居世界第三,但只有34颗,远远低于美国和俄罗斯。值得注意的是,中俄两国的卫星总数甚至还不及美国的军事卫星数量。
“关注科学家联盟”解释说,他们统计的数字只是一个近似值,因为不少卫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同开发拥有的,不同的归类方法可能会导致数字有所差异。不过该组织对自己的资料可靠性非常有把握,他们认为,太空是属于全人类的,所有人都有权了解其中的情况,而卫星的发射是非常重大的事件,而且需要在联合国进行登记。他们希望,通过这次公布数据库的方式可以发起如何有效利用太空的大讨论。
除了从各国政府、公司、科研机构等官方渠道搜集信息外,“关注科学家联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那些卫星爱好者的彻夜观察。
虽然提倡透明度,但为了防止卫星被别有用心的人随时锁定,“关注科学家联盟”还是稍留了一手,没有披露他们所在轨道的准确位置。不过对于其他的数据,该组织还是做到了“应有尽有”,仅这些卫星的任务就列出了21种,从天气预报卫星、音乐传输卫星、通讯卫星到间谍卫星无所不包。
所以没有那么多啊!很多是用来进行定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