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登记手册
1. 做海关电子手册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一、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一)申请备案的条件:
1、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获得来料加工经营许可的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
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
3、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必须已经在海关注册登记;
4、申请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已经由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申请备案时应提交的文件:
1、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1万美元以下的进口辅料除外);
2、经营企业自身有加工能力的,应当提交其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供加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给加工企业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企业在《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内再次备案的,可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国税部门备案证明(来料加工除外);
5、经营企业签订的加工贸易合同;
6、经营企业委托加工的,应当提交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
7、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国家有限制性规定的,需提供对口主管部门的许可证件;
8、加盖企业印章的空白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9、《加工合同备案申请表》;
10、《进口料件备案申请表》;
11、《加工出口成品备案表》;
12、《单耗备案申请表》;
13、经预录入的“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
14、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5、为确定单耗和损耗率所需的资料;
16、从事异地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还应提供经营企业主管海关签注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异地加工贸易申请表》;
17、海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备案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初审。
2、海关审核
海关根据规定审核企业的加工贸易合同和各项资料是否符合国家和海关的有关规定。
3、设立台账
经海关审核通过的合同,需到中国银行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AA类企业的所有合同,A、B类企业一万美元以下的合同除外)。
4、核发手册
按规定已设立银行保证金台账或不需设立台账的合同,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企业凭以办理加工贸易货物的进出口手续。
(四)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
2. 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就是说,这种保税货物(或叫加工贸易货物)因合同已经在海关备案。所以在货物进出口时,必须凭“加工贸易手册”(电子版的不用提供)向海关申报。
当然,不申报也是违反海关法律法规的,甚至构成走私。
以上您说的“登记手册”就是指“加工贸易手册”了。
3. 海关手册电子账册中的C代表什么,E代表什么
C表示进料加工,指我方进行加工,收取加工费。
E表示电子账册,一般是3A级大型加贸企业使用。
B表示来料加工,指我方进行材料采购和外销。
J 或 K表示保税仓或保税区账册。
企业将电子账册按海关核销的先后时段划分为若干个手册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登记。电子账册第一个核销阶段,可视作一个手册虚拟。
虚拟的手册号为电子账册号+01,电子账册第二个核销阶段。企业应作为一个新手册虚拟录入登记,虚拟的手册号为电子账册号+02,如此类推。
每一个虚拟手册的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可以按上一核销阶段的实际进出口金额录入,合同登记的商品编码为企业主要出口产品的商品编码,合同的有效期均按虚拟手册的登记日期推算半年设定。
(3)海关登记手册扩展阅读
进口料件的外汇来源必须是属于进料加工专项外汇:
(1) 经贸部拨给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总公司拨给分公司的进料加工用汇。
(2) 经贸部拨给省、市、自治区外贸局的进料加工用汇。
(3) 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拨出专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4) 出口机电产品,由经贸部拨给各有关部、局供进料加工用的原材料外汇。
(5) 中央下拨的出口商品包装用汇。
(6) 工贸公司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料加工用汇。
4. 报关里面的手册是什么意思啊
手册是海关免税监管方式的一种:一般分为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其进口原料及辅料时不需交纳关税.只是将其进口的数量登记在海关发放的手册上,出口时再在手册上登记出口成品的数量.再完成合同或手册到期时海关将核对其进料和出口成品的数量.如果有转为内销则需要补交进口关税
5. 请问办理报关手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来料加工流程 :
来料加工的手续一定要在原材料进口通关以前首先要到原外经贸委办理开展加工贸易的申请,办理加工能力证明。《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加入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加工贸易网,年费8000.00,然后是在电子商务加工贸易的网上申报系统作合同审批。
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办理加工贸易的批准证: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批准证申请表》。 (二)、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丹东市外经贸委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及加工协议(正本) 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 三、手册在海关备案
企业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单证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录入手续:
1. 加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海关注册证书。 2. 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 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文件。 5. 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 保函或保证金,。
以下是进口料件通关以后的操作
四、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
(一)来料加工项下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 填写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 2.《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3.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 4.出口外汇核销单。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
(二)办理缴纳税费手续,首次进口需按进口货值的30%交纳保证金。 (三)海关验货放行。
五、来料加工海关核销手续
加工装配合同必须在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的一个月内,凭当地税务部门在海关“登记手册”内签章的核销表,连同有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核销时应递交下列单证:
(1)“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2)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3)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同核销申请(结案表)。
(4)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6. 企业丢失了海关《登记手册》怎么办
通常称海关(登记手册)有两种:一种是作为企业进口料件和出口加工产品的生产公用的登记手册;另一种是作为企业进口生产设备或管理设备的登记手册。企业丢失了海关(登记手册),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第一、企业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情况,向海关主管此项工作的核销部门或稽查部门报告,防止不法之徒拾到(登记手册)冒用,充当走私的工具。必要时,还须登报刊声明××编号(登记手册)作废,以便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同时,企业亦会因此中断海关监管而受到海关的经济处罚。第二、企业可视情补办海关(登记手册),也可提前核销生产合同(登记手册)如企业补办生产合同登记手册(或是进口设备登记手册),则须提供完整的进出口载货清单和集中报关单,并在登记手册上分别列明每项产品(或是每项设备)向海关备案时的指标数,已进口的料件数量(或是进口设备指标数量),已出口的产品数量(或是已退港的设备数量)以及未进口料件数量(或是未进口设备指标数量),经海关核对企业存查档案资料或是派员驻厂无论后,予以重新录人电脑和签章补发海关......(本文共计1页)
7. 海关手册具体流程
前面关于申办流程已经讲得比较清楚了,大概就是那么几步。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已经不设外经贸委了,2004年起,各地的外经贸委和商业厅局合并,称为商务局。以后商务局将继续负责原先外经贸委负责的各项职能和职责。
再来说说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的区别,进料加工属于以出带进,靠出口促进进口,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单独作价,分签进口和出口合同,分别付汇和收汇。一般需要有经营单位自己解决原料来源。
而来料加工,一般只签署加工合同,属于接受国外加工委托,单纯的劳务输出,收取工缴费(可以理解成加工报酬)。来料加工,由外商负责不作价提供加工原料,交付工缴费,收取加工成品,进出口环节保税。
关于税费的免除,是这样的,凭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手册,直接对进原料进行保税,不存在先交后退的情况。加工成品出口,同样持手册对出口成品予以保税。待复出口完成后,由手册经营单位持尚未核销手册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进料(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凭此免税。手册核销,需要对加工原料余料补缴进口环节税,避免走私。对于一些手册尚未审批的加工项目,经营单位可以申请先全额缴纳相当于进口税款总额的保证金给通关口岸海关,并予以进口,待手册办理完毕后,向海关出示,保证金将被退回。除此之外,根据海关113号令,海关可以在几种情况下,认为该贸易风险较大,要求经营单位全额交纳保证金,可以认真查阅一下。应为交纳的是保证金,而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税款,因而不存在“退税”的问题。
有很多细节,需要自己亲身经历一遍才能明白,单请记得时刻与主管海关保持密切的联系,是顺利执行加工项目的关键。
8. 什么是报关手册
报关是指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过程。
报关事项
一、 海关的主要业务制度:
海关业务制度可分为:监管制度、关税制度、保税制度、 稽查制度、统计制度五项主要业务制度。
监管制度:海关监管的对象分为贸易性的货物、运输工具和非贸易性的物品三部分,因而海关监管制度可分为货运监管制度、非贸易性物品监管制度和运输工具监管制度三大体系。
关税制度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商品分类及编码、进出口税率结构、完税价格的审定、纳税期限、税款的征免退补及违规处理等原则和作业程序。
保税制度是指经海关批准的境内企业所进口的货物,在海关监管下,在境内指定的场所储存、加工、装配并暂缓缴纳各种进口税费的一种海关监管业务制度。
稽查制度是指海关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对进出口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的会计帐簿、凭证、报关单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实施稽查,以审查有关企业、单位有无违反海关法规行为的一项海关业务制度。
统计制度是以进出境的货物为调查和分析对象、运用一系列统计指标对国家的对外贸易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
二、 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申报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进出口货物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或者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对所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申报是进出境货物通关的第一关环节。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常用方式有两种:书面申报和电子数据交换(EDI)申报。为保证申报行为的合法性,海关在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的资格、申报时间、申报内容、申报单证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
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报关企业、代理 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报关员。
申报时间:进口货物是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 出口货物是在装货进港后、开船前。
申报内容:指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 运输方式、贸易方式、贸易国别以及货物的实际状 况(主要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重量、价格等内 容)。
申报单证:一般情况下,报关单证可分为基本单证、特殊单证、 预备单证三大单证。
基本单证,是指与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相关的商业和货运 单证,包括:
《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代理报关委托书》
《发票》
《装箱单》
提货单或装货单一份(海运进口或出口)
运单一份(空运)
《出口收汇核销单》
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减税、免税证明。
特殊单证,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特殊管制的证明,主要包括:
《配额》
《出口许可证》
《登记手册》
其他各类特殊管理证件。包括机电产品进口证明文件、商 品检验、动植物检疫、药品检验等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等。
预备单证,主要是指在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时,海关认为必要时需查阅或收取的证件,主要包括:
贸易合同(HCZ-06)
货物原产地证明
(3) 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证书
(4) 委托单位的帐册资料及其他有关单证,如《保证函》。
9. 报关时的手册号是什么
报关时的手册号就是加工贸易手册号。
1、 加工贸易手册编号由经营企业填专制,根据海关属打印的合同备案情况表的手册编号填写。手册编号共12位:
第1位大写英文字母作标记,其中来料加工“B”、进料加工“C”、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D”。直接报关分册“F”、深加工结转报关分册“G”,进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电子账册“H”。
第2~5位:核发手册的主管海关关区代码。
第6位:年份最后1位。进出综合税区、保税港区的减免税电子账册“D”。
第7位:企业经济类型代码。
第8~12位:顺序号。
2、手册报关是海关免税监管方式的一种:一般分为进料加工手册、来料加工手册。其进口原料及辅料时不需交纳关税,只是将其进口的数量登记在海关发放的手册上,出口时再在手册上登记出口成品的数量,再完成合同或手册到期时海关将核对其进料和出口成品的数量。如果有转为内销则需要补交进口关税。
10. 如何办理海关注册登记证明
报关注册登记一般包括三个基本程序:
一、向海关提出申请:
符合海关规定条件的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申清,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
例如,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清书、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什(包括批准证书、批复等)(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包括国税和地税)。
(6)“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企业法定代人人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报关专用章印模(需注明企业名称及“报关专用章”字样)。
(10)企业章程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交)。
(11)企业合同复印件(中外合作、合资企业提交)。
(12)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
(13)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海关审核
对于专业报关企业,海关根据当时、当地报关服务市场的情况,审核申办企业各项条件是否符合开办所规定的要求,其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提交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
对于代理报关企业,海关需要评估当时、当地报关服务巾场的情况,核实企业是否已开展经营国际运输代理或国际运输工具代理业务,企业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能力,企业提交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
对于自理报关企业,海关审查企业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企业注册地址、企业的性质等,从而确认是否受理、是否符合注册的条件。
三、颁发报关注册登记证
海关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予以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登记的单位,由海关分别颁发“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或“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并按规定为企业编制“报关注册编码”,给予海关注册登记编号(又称经营单位代码)。
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即成为报关单位,可以在规定的经营地域或口岸的范围内开展报关业务。
(10)海关登记手册扩展阅读:
对于报关企业,海关要求企业必须具备:
(1)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
(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
(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
(6)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
(7)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8)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
参考资料:报关注册登记-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