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结婚未登记是否受法律保护

没有登记就在一起生活,只能是同居的关系 ,未登记就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也谈不上离婚。无需到法院去起诉,您这种情况,法院也不会受理离婚起诉的。
不知道您给对方的这笔钱是以什么名义给的,如果不是彩礼,那么就是一般的民事债权债务纠纷,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如果是彩礼,给您一个相关的法律参考,您可以好好看看。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司法实践中,返还彩礼的条件有: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❷ 法庭判决离婚,如何界定双方共同财产,(注:婚前未进行财产登记)

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这种方式意味着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实现。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事实的基础,当事人选择人民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方式时,必须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存在形态以及数量的证据。对当事人来说,要想说服法官相信自己主张的事实,除了提供证据证明以外别无他路。法院处理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认定和分割。当事人要在诉讼中争取法院支持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必须依据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对自己的主张予以证明。收集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证据,应当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其存在形态的分析入手,然后有针对性地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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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随着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也随之终止,随之而来的结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分割,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这种方式意味着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必须通过诉讼的程序来实现。

诉讼必须依据证据认定事实,《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案件的事实基础,对当事人来说,要想说服法院相信自己主张的事实,除了提供证据以外,别无他路。因此,当事人选择人民法院判决分割财产这种方式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存在形态以及数量、价值的证据。本文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应的司法解释分析离婚财产分割证据的取得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及存在形态

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其存在形态是掌握夫妻共同财产证据载体的前提。所以在讨论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存在载体之前,有必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其存在形态。

(一)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我国《婚姻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界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3、《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条件有三:一是为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二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三是依法所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2)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3)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中的增值部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形态

法律界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以如下形态存在:

1、以货币形态存在。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中的现金或存款、投资取得的收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受赠获得的礼金等财产都以货币形态存在。

2、以实物形态存在。用于生产经营的设备、受赠的礼物、购置或继承或受赠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生产、生活资料、房屋等财产都以实物形态存在。

3、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购买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购买的政府债券等财产都以有价证券形态存在。

4、以知识产权的形态存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财产以知识产权形态存在。

❸ 婚前未进行财产登记,婚前房子怎么算

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❹ 婚前财产约定,如未登记结婚该约定是否有效

1、没登记就是没结婚,至少一般情况是这样的。
2、没登记结婚,就无所谓婚前、婚后。
3、没结婚则不可能有共有财产(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该协议有效。

❺ 婚前女方有一套房子,婚前(未登记)男方买首套房子写双方名算第几套房

算第二套房!因为其中一人当中已经拥有房产!不过现在房贷新规已经不计较贷款者到底有多少套房子的了!只看你的房贷纪录,也就是说如果你第一套房已经供完!再买一套房子,银行也会当第一套房的贷款标准来处理!

❻ 结婚前还没登记且没发生任何关系给女方的东西还能要会来吗

小物品不太值钱的就算了吧,做不成恋人还能做朋友不是?但,如果是大金额的话,那当然要回来。女方不愿意和你处朋友,那必须要退还你的大金额礼物。毕竟,正常的朋友不会送太贵重的礼物不是???

❼ 两个人结婚前(未登记)因两个家庭的矛盾分手,三金礼金全都退了但是男方家里一直在闹

你遇到癞子了,骚扰就报警,别妥协,也不用躲,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❽ 未婚同居,结婚前不登记都有什么后果

2.孩子出生办不到准生证,有可能成“黑户”。

未经民政局确认的夫妻关系,女方怀孕分娩后,医院将拒绝给新生婴儿出具出生证明,甚至上不了户口,孩子成为我们常说的黑户,影响以后的入学读书。

3.相互之间没有继承权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权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和子女,配偶的定义是法律上认定的,而法律上承认的配偶关系是依结婚证而定,非婚同居,不管同居多久,同居双方之间无相互继承权。

4.非婚同居财产分割不同夫妻关系

解除非婚同居关系时,除了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物件在解除同居时双方可以平分外,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均与对方无关,当然,也不承担对方的债务关系。

最后小编提醒各位:结婚了还是把证领了,一百步走了九十九步不差这一步。

❾ 婚姻家庭法婚前未作财产登记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财产在什么时候都仍是个人所有财产。
只要能证明是婚前财产,登记公不公正不是必须的。

❿ 婚前买房,未登记,能不能在合同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您好:

1、你们未登记,只能按份共有房屋,在签购房合同时,需经房产商和银行同意;或者你们可以另外协议这房子约定比例按份共有。
2、如未加你名字,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万一离异,夫妻各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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