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体工商户开业需要办哪些手续

我开过小饭店,程序是这样的.
1首先要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版准登记表》(看看自己注册权的名称是否可以注册)需要你的照片两张和租房合同复印件.
2然后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合格证
3一个星期后营业执照发下来就可以申请税务登记证了
大概的费用也就是2000多块的样子
最后祝你事业顺利发大财!!!

2. “工商登记信息”是什么

工商登记信息就是企业在工商局登记留下的信息,包括了注册号、名称、主体类型、住所、(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行业分类、登记机关、登记、类型、登记日期、备注。

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2)开业工商登记扩展阅读:

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商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该工商企业统一申请登记。

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筹建或者开业日期、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总额、职工人数或者从业人数。

工商企业只准登记和使用一个名称。在同一市、县境内,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同行业工商企业的名称。

开办工商企业,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应于建设项目批准后30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工商企业建成后,应于投产或者开业前30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

3.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怎么填

凡是要求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因此,登记注册的过程,也是个体工商企业取得从事生产经营资格的过程。只有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发给《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以后,当事人才依法取得经营工商活动的法律主体资格。这就是开业登记。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开业登记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也就是填写规定的登记表格,由其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凡是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应当注意的事项有: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待业青年、农村村民以及国家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不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不予接受。

(2)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人员在填写登记表时,本人在城镇的,须有所在街道居民委员会的证明或者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本人在农村的,应当有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的证明。此外,申请从事特种行业的个体工商业,应当有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3)申请人在填写表格时应当按照工商部门规定的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其经营范围应符合规定,同时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

(4)不准个体工商户从事的行业和商品一般包括:邮电通信业、对外贸易、金融业、贵重或者稀缺矿开采、黄金业、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淘汰产品、特殊管理的药品、民用爆炸品、机动船舶买卖、电影、反动黄色书刊以及禁止个体从事经营的其他行业和商品。

(5)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主要项目包括:负责人的姓名,营业地点,开业日期,生产经营形式,生产经营的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数额,从业人员以及是否起字号等内容。填写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逐项说明清楚,以便于登记机关的审核。

4. 企业从开业工商登记到税务登记的顺序、步骤与携带资料流程

先工来商企业核名--出具验自资报告--办理营业执照--刻公章备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国税、地税登记--办理银行基本户
按以上流程,逐个按序办理,需要的资料大致:1、场所证明(租赁合同) 2、股东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任职证明(工商受理需要)4、公司章程 5、验资报告等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已经开业了,没办营业执照,工商第一次查到要不要先开办理执照通知,还是直接就罚款

无证经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可封存、扣留与无照经营有关物品及其他财物,有权查封无照经营场所、收缴相关证明、票据。对无照经营者,工商部门可视情节轻重没收其违法所得,没收相关物品及财物并处以罚款,具体是:对以公司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以个体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无照经营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等等。

建议你尽快办理营业执,照个体户办理起来很简单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主要以个人劳动为基础,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自已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有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与个人合伙经营三种组织形式。由于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进行登记注册。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
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申请变更个体工商户登记内容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2)须提交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如:
变更字号名称,应提交新的已预先登记的字号名称,变更经营地址,应提交新的经营场地证明,变更经营
范围、方式,涉及到有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应提交有关专项证明;
(3)要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注销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4、申请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停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的存照证明表);
(2)要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暂存(最长期限六个月);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5、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个体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歇业登记表);
(2)税务部门出具完税证明;
(3)个体营业执照正副本及营业用章;
(4)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工商局、财政部、物价局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每户20元,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10元;重新补(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工本费3元;临时营业执照,每户收取登记费20元。
办理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个体工商户应办理证件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国税登记证
4、地税登记证
5、章一套(公、财、私)

(四)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6.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登记状态开业和存续分别什么意思

在工商登记里面,开业和存续其实是一个意思,都是表示企业还在经营。

7. 在市场里开店,要办工商登记手续吗

在市场里开店,要办工商登记手续,到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一、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三、如经营农药、食品、危险化学品、餐饮、特种养殖、卷烟等前置项目,就要先注册名 称后办理这些前置许可证,再凭前置许可证复印件(需要查验原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 规模较大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还应提交消防意见书;县(区)外人员还应提交流动 人口计生证。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8.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怎么填

模板如图,请参考:

9. 开业未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会怎么罚

会被依法查处,并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内规定如下:

1、第容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2、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9)开业工商登记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涉嫌无证经营进行查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