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不动产登记中心
1. 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
重庆市江来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建新自东路金融街融景中心B座3A层
附近公交车站:
五里店东方灯饰-公交站186米
途经公交车:107路108路113路121路0135路夜班135路138路163路416路0491路604路638路0800路夜班812路813路816路817路820路861路879路
工校三村-公交站321米
途经公交车:636路
2. 浦口房产交易中心上班时间明天放假吗
浦口房产交易中心上班时间明天肯定属放假时间的::
因为在星期六(5月27号)是没有放假休息,是将星期六这天移至明天放假的。
所以今年的端午节放假是阳历的5月28-30日。明天是属放假期间,不上班的。
3. 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个人中心怎么修改
你好,可以找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员进行修改,谢谢
4. 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地址在哪里
重庆江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位置是:重庆市建新东路金融街融景中心B座3A层。
1、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由“江北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更名而来,更名后将除了原来的房屋登记职能以外,新增加土地、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登记职责,彻底改变了不动产登记“多头管理、分散登记”的局面。
2、不动产统一登记涉及面广、信息负载量大、时间紧,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四统一”的要求和我市提出今年年底前全市全面上线发证的时间节点,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找准定位,立足“房地合一”机构优势,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并建立江北区不动产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中心还积极组织业务骨干专题研究,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好任务分解,排好工作时间表,启动相关工作
3、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并上网运行以来,辖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将实施统一登记,并按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原则运行。
5. 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 土资 源 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4年11月28日,中 央编 办已就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向国土资 源部、住 房和城乡建 设部、农业 部、国 家林 业局发送批复文件。
中 央 编 办 批复同意中 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 土资源部法 律事务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中央 编办将对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原有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进行核销,并重新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6.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地属于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
以深圳市为例: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负责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专门机构,是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的直属事业单位。
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深府办[2004]60号),同时,根据市编委《关于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体制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2008]129号),中心统一集中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全市土地和不动产初始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查封等限制不动产权利登记、不动产变更及其他登记、撤销核准登记、预告登记等;
2、负责办理不动产交易鉴证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3、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及查询;
4、协助调解处理不动产纠纷;
5、代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收取房地产转让、交易过程中的税费;
6、其他与不动产登记相关的业务。
(6)浦口不动产登记中心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1)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2)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3)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4)其他相关事项。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参考资料: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知识
7. 江浦客运站到浦口区柳园路1号(浦口不动产登记中心)怎么走
公交线路:d10路,全程约12.4公里
1、从江浦客运站步行约330米,到达环宇家园北站
2、乘坐d10路,经过12站, 到达柳洲北路·丽岛路站
3、步行约510米,到达南京市浦口区不动产...
8. 江浦象山路1号(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周六周日上班吗
好像不上班
9. 房管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傻傻分不清么
房管中心: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内政策指导、监督、容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不动产登记中心:(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1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尊敬的申请人:您好!您申办的登记业务***********已审核完成,您可办理
一般都是这样的“某某市房地产管理局温馨提示:您的房屋登记业务已办结,请您持身份证及收件回执单到领证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