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摩托车牌照能不能异地注销

摩托车牌照能不能异地注销?摩托车牌照是不能异地注销的,只能回到原地才能注销

⑵ 摩托车上路牌照可以注销重新上牌吗

摩托车上路牌照可以注销,就不能再申请重新上牌;分别悬挂在车子前后的板材,通常专使用的材质是属铝、铁皮、塑料或纸质,在上面刻印车子的登记号码、登记地区或其他的相关信息。

车牌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车牌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车牌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2)摩托车牌照能注销吗扩展阅读

摩托中的黄牌照是二轮摩托车,蓝牌照是轻便摩托车,绿色牌照是燃油助力车,国家规定:排量在36cc以下新规定30cc以下为燃油助力车,排气量36cc(不含)以上,50cc(含)以下为轻便摩托上蓝牌;

排放量50cc以上的二轮摩托车上黄牌;白色牌照的是警用摩托车,黑色牌照(较少见)是领事馆牌照。(现燃油助力车已被取缔,绿牌已无法办到。)

⑶ 摩托车牌照怎样注销销户需要哪些证件

以三明市为例,摩托车牌照注销流程及所需证件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8、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0、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3)摩托车牌照能注销吗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⑷ 摩托车牌照怎样注销 销户需要哪些证件

流程
1、机动车复所有人在办理业制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业务受理窗口:审查资料 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时限
1、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2、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领取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⑸ 摩托车牌照怎么注销

以北京市为例,摩托车牌照注销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二、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10、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摩托车牌照能注销吗扩展阅读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在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必须先行办理报废机动车的注销登记手续。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四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按照办理注销登记当日的日期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注销登记的日期。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建立机动车报废信息库,并及时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后12个月内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档案到期予以注销。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后第13个月公告该车的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公告满30日后,将注销信息传递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⑹ 摩托车怎么注销车牌

摩托车车牌无法单独注销,在注销车辆的同时车牌就会注销。以福州市为例,摩托车注销流程如下:

一、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注销的登记流程:

1、【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2、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退还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在机动车损坏地(异地)办理注销登记流程:

1、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损坏)地机动车回收企业;

2、【报废地车管所】审查证明凭证,录入报废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申请人到【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注销证明。

(6)摩托车牌照能注销吗扩展阅读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条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

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⑺ 摩托车不要了,车牌也不想要了,能注销吗怎么办理

内容如下:

您可以根来据实际情况选源择办理注销登记或转移登记,注销登记需要将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带回收证明、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到车管所办理注销。如果要将车辆转到其他人名下,双方带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共同到辖区车管所办理过户。

⑻ 摩托车牌照注销要什么证件

以延安市为例,摩托车牌照注销所需证件材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8、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0、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8)摩托车牌照能注销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