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房改房划拨土地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关于加快房改房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京国土房管权字[2001]962号
各区县房地局,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属各委、办、局房改办,各市属单位房改办,中央在京各单位房改办:
我市自1989年开始出售公有住房至今年九月,约出售公有住房155万套,已发房产证约122万套。为解决购房职工交齐房价款后领不到房产证的问题,陆续采取了简化发证程序、减少填写表格、房屋面积测量社会化、取消房产证中附图、合并交易发证手续、对存在产权不清资料不全等情况执行具结等办法。各区县房地局普遍增加办事人员、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加班突击发证,对售房单位采取主动上门或电话催办申请登记等措施,登记发证部门和工作人员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目前全市仍有不少购房职工交齐房价款后三四年或更长的时间没有拿到房产证,群众反映强烈,发证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售房单位未来申请登记是重要原因。8月29日,刘淇市长在群众来信上做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刘淇市长的批示精神,加速办理房改房发证,解决“老大难”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县)两级房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抽调人员加强登记发证部门力量,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加速办理房改房发证的有关文件、规定的贯彻执行。
二、市、区(县)两级房管部门都要设专门窗口,做到全部工作日接收房改申请登记件。市国土房管局的专门窗口设在北京市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三、凡购房职工交齐房价款满6个月,经催办售房单位仍不申请领证的,所售房屋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确权证明,购房职工可凭购房合同、交纳房价款的发票(或收据),到所在区(县)登记发证部门申请房产发证。登记发证部门经审核后,可为其核发市局统一印制的房改房确权证明(附件)。购房职工持房改房确权证明到售房单位换领房屋所有权证,或到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投诉,督促售房单位尽快到发证部门申请房产登记;房改房确权证明可作为房屋出租的产权凭证。
市区县登记发证部门为购房个人核发房改房确权证明后,应立即通知售房单位为职工办理房产登记,售房单位仍不申请的,市、区(县)发证部门将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市发证部门为购房人核发房改房确权证明后,将其档案资料转房屋所在区县发证部门。
四、市、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设专门电话,受理售房单位和购房人的投诉,依法加强对发证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全市各级房改办应督促各售房单位尽快到登记发证部门办理发证手续。今后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全市各级房改办在批复房改方案中注明售房单位应在6个月内,到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六、市、区(县)发证部门要继续督促售房单位尽快到登记发证部门办理发证手续。对经督促仍不到登记发证部门办理发证手续的售房单位,各区县房地局每季度将其名单报市局,市局将定期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刊登,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2. 土地是划拨的现在是否可以办不动产证

可以。对于房改房中涉及划拨土地的,可以办理产权证,房产用地 性质标明为:划拨。

政策性住房 ( 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 ),若土地性质为划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标明为划拨;如果转移或变更登记,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则必须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划拨用地的房产仍然可以上市交易买卖,但用地性质不变,交易后,用地性质仍登记为划拨。

3. 怎样才能办理划拨土地上的不动产证

方法如下:

办理房产证是需要办理土地性质变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

4. 怎样才能办理划拨土地上的不动产证

方法如下:来

办理房产证是源需要办理土地性质变更,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

5. 不动产登记对划拨土地有什么影响

划拨土地不可以做不动产登记的,只能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房子才可以做厅登记备案的!
建议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6. 土地是划拨的现在是否可以办不动产证

可以。对于房改房中涉及划拨土地的,可以办理产权证,房产用地性质标明为:划拨。

政策性住房 ( 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 ),若土地性质为划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应标明为划拨;如果转移或变更登记,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则必须补缴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划拨用地的房产仍然可以上市交易买卖,但用地性质不变,交易后,用地性质仍登记为划拨。

(6)不动产登记对划拨土地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种: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和征用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不论是何种形式,土地使用者均无需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

三、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核准并按法定的工作程序办理手续。

四、在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之前,在城市范围内的土地和城市范围以外的国有土地,除出让土地以外的土地,均按划拨土地进行管理。

7. 划拨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如果之前有土地证和房权证,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就好;如果现在划拨土地想转换成出让土地,需要评估后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8. 不动产登记后土地还分划拨和出让吗

能够划拨和岀让,不动产登记只不过是针对房屋、土地、树木等不动产进行产权登记,属于自愿,你不登记也可以但是如果不登记的话以后还不能转让、岀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