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诉撤销婚姻登记当事人必须双方都到场么

撤销婚姻登记是一个行政诉讼,民政局是适格的被告主体,婚姻登记的另一方不需要到场

⑵ 一个案例分析:对民政局婚姻登记,法院该判决无效 撤销或者判决确认违法,责令民政局采取补救措施

你的描述有逻辑上的矛盾,可能是你没有描述清楚:
“民政局登记时以其兄甲的名义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意思是甲与丙登记结婚。

“甲以其弟弟乙的名义与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意思是乙与丙登记结婚。

到底是谁与丙登记的?丙与谁是法律婚姻关系?丙与谁是事实婚姻关系?

⑶ 婚姻登记可以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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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当事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以上两种程序当事人可任选一种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受胁迫而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的,必须是能够出具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宣布撤销婚姻。受胁迫方虽然能够出具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但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依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以便解决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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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自行撤销错误登记吗

您好!
婚姻登记机来关自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⑸ 行政诉讼如何撤销婚姻登记

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