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外汇
❶ 外方股东将股权转让,受让方为中方,原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股权转让款如何汇出境外
我们公司和你们一样,外方转股权给中方,企业转内资,下周也要开始办理了。我咨询了当地外管局,股权转让款要经他们审批,填写一个单子购汇汇出境外,不可以人民币形式自行交割。仅供参考
❷ 资产变现账户收到股权转让款怎样结汇
根据规定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账户应以境内股权出让方的名义开立。针对一笔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款的分次支付不作为多笔交易),股权出让方仅可开立一个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允许异地开户。
该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外国投资者汇入的股权转让对价(含非居民存款账户、离岸账户、境外个人境内外汇账户出资);外国投资者通过境外汇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划入的股权转让对价;原由本账户划出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后划回的资金;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核准的其他收入。
该账户的支出范围包括: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使用;按规定境内原币划转(划至境内划入保证金专用账户、委托贷款账户、资金集中管理专户、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本型银行理财专户、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经真实性审核后的经常项目对外支出;及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支出。
资产变现账户的管理
对于资产变现账户,银行应查询股权转让流入控制信息表中的尚可流入金额办理入账手续。经办机构会按资金来源(境外汇入或境内划转)并区分不同性质进行国际收支申报。针对接收到的境内原币划转资金,银行会与开户主体核对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否与账户收入范围相符,对于与收入范围不符的资金给予原路汇回处理。
对于因汇率差异等特殊原因导致实际流入金额超出尚可流入金额的,按规定累计超出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3万美元。资产变现账户内资金不得以现钞存入。账户内资金应按规定在经营范围内结汇、划转或对外支付。如是经常项目支出应按照经常项目真实性审核原则办理;如是资本项目支出需经外汇局(银行)登记或外汇局核准。银行会于业务办理后及时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有关信息。
企业申请开立资产变现账户或入账时要提供业务登记凭证以及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中打印的股权转让流入控制信息表。如果企业因正常经营需要关户的,可向银行申请办理关户手续。
❸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转让股权怎么折合外币
转让股权属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经济行为。既然双方都是中方企业,转让价格不涉及外币折算问题。
但是,转让价格应当参照转让时现中方投资方所持中外合资企业股权的60%应当享有该企业净资产的比例进行测算。
双方确定转让价格后,要根据股东会决议修改原公司章程,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因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没有变化,无须验证资本。
❹ 企业外资转内资后,外方所得股权转让金是不是要以外汇形式转入特定帐户
被内资收购后,外方转让股权的转让款项需要划到外方帐户。如果外方要求外币支付到境外,还需要办理相关外汇会出手续。同时转让行为需要缴纳税金。
单纯的外资转内资,没有政策要求说要专项审计。但如果涉及企业已经变更企业法人等情况,可能需要税务查账。这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写的情况还不够清楚。
❺ 请问外资转内资其实都是同一股东,外管的外汇款不汇出可以吗净资产审计和评估都要做吗
要做的,不可以不汇出,
❻ 还是股权转让的问题,E公司支付给A公司的转让款项是按协议当天的外汇牌价支付的,与初始投资差异如何处理
是这样的,这种涉及外币折算的问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来处理。准则中第十一条第二款专门提及:(二)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是按照当时汇率在报表中固定不变的。想想也对,实收资本 股本月月变谁受得了。
假如说E公司支付给A公司的转让款的汇率是按照转让当天的汇率支付的,差额就记入当期损益。
❼ 想问下股东变更,外汇局需要办理吗,外汇管理局要年检吗
如果你公司有办理外汇登记证,股东变更需要去外汇局备案,外汇登记证要年检。
❽ 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转让 外币确认汇率的问题
初始成本按1:8折算为本位币确认,但需保留100万美元的外币计量,每年年末进行汇兑损益调整
出售是按1:6折算本位币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下简称“外币折算准则”)。关于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折算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❾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是什么
股权转让涉及外汇管理局审批内容: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现汇支付购买对价)外资外汇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自行或受外国投资者委托提交的书面申请(包括开户银行、账号、币种、资金余额、结算用途等股权购买款的结算申请和股份外汇登记申请)转账和汇兑托收)。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法人或者境内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
2、以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资金支付对价的,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人民币资金划入中方账户的入户证明;以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支付对价的,提供股权转让方出具的非货币性财产交付证明(不含跨境股份交换)。
3、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外汇登记证。
4、股权转让协议。
5、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决议。
6、商务部股权转让审批文件。
(9)股权转让外汇扩展阅读
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2、当转让人为公司时
如果转让人为公司,所涉及的税费如下:
(1)企业在一般股权交易(包括股权转让)中,应当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废止)的有关规定。被投资单位应分担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股权转让收益,不确认为股利性质的收益。
(2)企业清算、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或者持有95%以上股份的企业时,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制重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废止)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应分享的被投资单位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投资者的股利性质收益。为避免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重组,在计算投资者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扣除具有股利性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