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让收入
㈠ 财产转让所得税应该如何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需要提醒的是,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1个税问答”,具体的财产转让所得(含股权转让所得)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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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一、财产转让所得中减除的“合理费用”范围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具体的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
(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
(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计算缴纳转让住房所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装修费用:
1、纳税人提供的装修费用凭证不是有效发票的;
2、发票上注明的付款人姓名与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的姓名不一致的;
3、发票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开具,且未附所购商品清单的。
二、财产转让所得中减除的“财产原值”计算
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二)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四)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其他财产,参照上述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法确定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财产原值。
㈡ 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应如何确认收入实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专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属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至本公告施行前,各地就上述收入计算的所得,已分5年平均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的,在本公告发布后,对尚未计算纳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一次性作为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㈢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一次转让财产收入额(不管分多少次支
付,均应合并为一次转让财产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确定财产原值,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二是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三是土
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四是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五是其他
财产原值,参照以上四种办法确定。上述财产原值的确定,个人必须提供有关的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
税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合理费用是指个人在卖出财产时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如营业税及其附加、中介服务费、资产评估费等等。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㈣ 以下不属于转让财产收入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版512号
第十六条权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转让固定资产的使用权收入不属于转让固定资产,是财产租赁。
㈤ 企业中的财产转让收入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
财产转让收入是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企业中的这部分所得额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呢?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的了解,东奥小编就在下面的内容中针对为大家展开内容。 企业中的财产转让收入的会计处理: 于企业来说,财产转让收入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转让固定资产应取得的收入,另一部分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因此,关于财产转让收入稽查的问题分两部分进行论述。 1.转让固定资产的稽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主要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以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在转让固定资产时,首先应当结转设备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其次,支付在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第三,当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最后,结转转让收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从上面的四组会计分录中,我们应当看出在固定资产转让过程中,固定资产净值、清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归集,转让后收回的价款、或者残值收入等应在贷方归集,当贷方余额大于借方余额时,说明固定资产的转让有净收益,作为应税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反之计入“营业外支出”。有些不需要清理而直接转让的固定资产,为了在实务上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整体减少状况,准确体现计税收入,也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在稽查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收入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累计折旧表中所列内容,以及和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通过审查企业报送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表,发现问题。 会计报表的分析主要通过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与期初数有无较大变化来进行。如果企业本年度未新增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少额大于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则说明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应进一步查实减少固定资产是否在“营业外收入”有所反映。 另外,除了通过对账簿的审查以外,还应该进行实地盘点,随机抽查部分固定资产,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从而发现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 上面的文字就一部分内容对进行了解析,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也比较复杂,但是都是注册会计师中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阅读,慢慢的进行理解,懂得在考试中怎么应用。
㈥ 财产转让所得是什么
财产转让所得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税收上将财产转让净所得纳入企业应
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是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其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一般地,转让债权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应予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一次卖出的该类的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购进该种类债券买入价和买进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总和&pide;购进该种类债券总数量×一次卖出某一种债券数量+卖出的该种类债券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建筑物:其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土地使用权:其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机器设备、车船:其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其他财产:其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财产转让收入中允许减除的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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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如何缴纳个人财产转让取得的收入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财产原值是指:
有价证券,为买人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纳税人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按上述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税率计算。
㈧ 资产转让如何计算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是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的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么,企业中的这部分所得额是如何进行计算的呢?
企业中的财产转让收入的会计处理: 于企业来说,财产转让收入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转让固定资产应取得的收入,另一部分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因此,关于财产转让收入稽查的问题分两部分进行论述。 1.转让固定资产的稽查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主要通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以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在转让固定资产时,首先应当结转设备净值: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其次,支付在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第三,当收到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最后,结转转让收益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从上面的四组会计分录中,我们应当看出在固定资产转让过程中,固定资产净值、清理费用应在“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归集,转让后收回的价款、或者残值收入等应在贷方归集,当贷方余额大于借方余额时,说明固定资产的转让有净收益,作为应税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反之计入“营业外支出”。有些不需要清理而直接转让的固定资产,为了在实务上全面反映固定资产整体减少状况,准确体现计税收入,也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在稽查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收入的过程中,我们应注意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累计折旧表中所列内容,以及和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之间的逻辑关系。同时通过审查企业报送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表,发现问题。 会计报表的分析主要通过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与期初数有无较大变化来进行。如果企业本年度未新增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少额大于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则说明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应进一步查实减少固定资产是否在“营业外收入”有所反映。 另外,除了通过对账簿的审查以外,还应该进行实地盘点,随机抽查部分固定资产,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从而发现转让固定资产的行为。 上面的文字就一部分内容对进行了解析,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也比较复杂,但是都是注册会计师中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大家可以多多阅读,慢慢的进行理解,懂得在考试中怎么应用。
㈨ 个人所得税中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征收。
减除财产原值一般是该财产的原价(发票标注)
合理费用是指该财产的所发生的必要费用(例如机动车的购置税、上牌费等)
㈩ 财产转让所得应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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