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规章

1、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1)为53家非流通股股东(29家存在企业改制、名称有误、未经年检、股份冻结等问题;24家未明确表示同意)垫付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被代为垫付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合肥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同意。
(2)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禁售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此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设定最低减持价格为每股5.33元(为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末每股净资产的150%)。期间当公司因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做相应除权调整。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公司所有。
2、除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之外,其它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最低承诺。
3、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2. 在乡镇上接手一家百货店原主人经营了6年的店铺现在她不想做了要转让,原因是小孩现在都混好了两老要享福

如果有十万最好不要去接这个

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

※ 2006年4月8日 安徽百大电器花园街店开业。2006-6-27
※2006年1月21日 安徽百大CBD购物中心开业。 2006-6-27
※ 2006年1月1日 安徽百大电器太和店开业。2006-6-27
※ 2005年8月28日 亳州百大购物广场开业。2006-6-27
※ 2005年9月10日 合百集团黄山百大商厦有限公司开业。 2006-6-27
※ 2005年7月30日 安徽百大运动休闲广场开业。 2006-5-31
※ 2004年9月 六安金商都、舒城金商都正式加盟合肥百大集团。 2006-5-31
※ 2004年7月28日 第一家百大电器专营大卖场在合肥香格里拉广场开业。 2006-5-31
※ 2003年11月21日 公司与蚌埠商贸控股公司签署蚌埠百货大楼整体转让协议,蚌埠百货大楼纳入合肥百大百货连锁经营体系。 2006-5-31
※ 2003年10月 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改扩建五期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第九批国债项目支持。 2006-5-31
※ 2003年9月 拓基房地产公司的第一个社区房产项目——合肥新站区香格里拉花园开盘取得成功。 2006-5-31
※ 2003年8月1日 成功切换新的ERP信息管理系统,正式启动大百货连锁工程。 2006-5-31
※ 2003年5月 收购原铜陵市百货商场,组建铜陵合百商厦,迈出了百货连锁异地拓展的第一步。同年12月20日,铜陵合百商厦开业。

4. 在镇中心接手一家百货店剩货价值两万左右,另还有四五个冰柜,转让费要七万五值不值

3000的冰柜用半年就值不了1200 二手东西就是二手价钱了

5. 上海汉克百大实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汉克百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1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物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日用百货、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纸制品的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任文
成立时间:2013-06-18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101100006343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锦西路69号320A1室

6. 你好,我转让别人的百货店,可以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基金补贴吗,之前是没有办理的

把手续换成你的,如果你的条件符合就可以

7. 事情是这样的我开了家名烟名酒百货店因生意惨淡急需转让,有新开超市的买家,想把我这一摊盘下,不过她嫌

酒打折给她

8. 徐州百货大楼、金鹰、金地专柜招商问题

他们全是扣点的形式,每个品牌的扣点都不一样的,主要还是看你做的是什么类型的。商场每年都有2个时间段调整柜台,分为春调和秋调,春调一般在3,4月份,秋调一般在11月份。品牌需要你自己去商场,带着品牌的资料、其他地方柜台的照片以及销售情况,找楼层的招商经理谈,金地是有专门招商的经理,金鹰要找楼层的业务经理,百货大楼直接找商场经理就可以谈,这样的柜台时没有转让费用的,签约最多都是一年一年的签,没有签时间长的,短的给你签3个月,必须保证所有商场的价格是统一的。

9. 海尔与百货大楼的购销合同

能说详细点吗?
购销合同(4)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
_________。
2.期限
买卖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交货日期:
(1)交货日期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止;
(2)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每年从_________到_________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
_________。
5.价格
可按本合同第7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14.其他规定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以及有关产品的提供等均应遵守产品生产地州的法律规定。本合同经当事双方充分讨论同意缔结。卖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符合商品规格标准及本合同中有关规格的其他明文规定,保证合理包装及标记商品,并与集装箱与商品标签上的内容一致。以上保证具有排他性,将替代其他一切保证(不论是书面、口头或默示),包括以上明文规定之外的购销保证及特殊供应保证。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效力,并保证其各自的利益,但预先未征得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转让无效。未经卖方委托人书面认可,任何合同的修改或其条款规定的解除都将无效,此种修改或解除也不得因卖方认可或接收含有其他条款规定的购货单而生效,不论此货单是否经卖方委托人签字。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订购单
双方现同意将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作如下修正:
1.将有关_________的_________改为:
_________(变动条款)。
2.将有关_________的_________改为:
_________(变动条款)。
3.合同其他条款保留不变。
一、送货地址:
_________。
二、经由船上交货条件到达地:
_________。
三、按报价约定到达_________站/港时间:
_________。
四、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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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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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_________
1.承兑副本须及时签字送回。
2.装箱单据必须完整,最后一张单据应注明“货物备齐”。
3.每箱货物、装箱单和发票上均应注明订购单编号。
4.发票一式两份,最迟须在装船次日寄出,每张发票都应附上提单或运单。
5.货物必须交到需方收货处,不得提交给任何个人或部门。
6.额外费用
除非事前经书面通知同意,否则不得增收任何额外费用,包括装箱、包装、搬运费等。
7.支付
贴现期以收到货物或发票(以后到者为准)之日起计算。不得采用货到付款办法,不得使用汇票。
8.数量
必须保证充足供货,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订货数量。需方可拒收并退回未经认同之供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9.价格
如本定单未就价格作出规定,货物应按最后报价或现行市价付款(以低者为准)。本定单所填价格不得高于最后报价,所定价格必需经需方认可。
10.适用的法律
供方保证本定单所涉及货物之生产、销售和定价均不得触犯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法律。
11.公正劳动标准法
供方保证按本定单发运给需方的货物均是按公正劳动标准法规定生产制造。
12.担保条款
供方确保按本定单或按需方要求规格所提供的一切物品完全符合规定,在材料、工艺及适销方面没有缺陷。此担保在交货之后仍然有效,且不得因需方接收所定货物或商品以及支付货款而失效。凡有违反本定单或不符合本定单提供的规范之行为,以及其他任何例外或变更都必须经过需方采购部门的书面认可。
13.取消订货
如供方不按规定按时供货,或供方违反本定单及担保条款在内的规定,需方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交之定货。
14.验收
需方有权验收和拒收货物。次品和不符需方规格要求的产品将搁置等候供方通知,损失由供方承担,如供方同意退货,费用应由供方负责。如验收发现所收到的货物不符需方规格要求,需方有权取消未发运部分定货。验收前所支付的订货款不得构成承诺,因此不得影响需方对供方的任何或所有权利要求。
15.专利
供方保证此定单所供产品不得侵犯任何美国颁发的或经协定规定的专利证书权,并保证不让需方、其转让人、其顾客及用户遭受侵权之诉。
16.转让
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得转让此合同。
17.合同解释
本合同将按_________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