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液化气站转让
Ⅰ 我家有一个手续齐全的液化气供应站 也就是换气站 以为合伙不和 要出售
这种东西,一般只有你们当地人才会考虑接手的。
而且。现在的液化气行回业不景气,液化气卖答的是二甲醚的价格,不好经营。所以,建议到当地的政府网站、论坛、贴吧等发帖,以联系买家。
网上直接搜索买家的可能性太小,建议,发转让信息为好。
Ⅱ 液化气供应站能过户转让吗我有一个液化气供应站现在要转让给别人能
可以的。当然要办相应手续呀。 不转的话。到时出了什么意外事故不还是你的责任??为什么要转呢?生意不好做吗?有没有用液化气专用管理系统 ?微信订气接单系统增加客户留住客户??
Ⅲ 液化气站出租转让
液化气站出租转乱一发气站如果你出租转让的话要那个啊 所有的手续都要提前才能够接受
Ⅳ 哪里有液化气店转让的
你想找哪里的呢?
深圳这边有
Ⅳ 开液化气店的手续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手续: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手续:
(一)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八)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全国各地一样。
(5)全国液化气站转让扩展阅读: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2.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
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专业培训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燃气汽车加气站等其他类型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及数量配备以及其他运行、维护和抢修类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在长沙液化气站一天18到20瓶气一天可以转让多少钱
你好!
现在送煤气1瓶5元。20瓶光送气费就100元纯收入了。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Ⅶ 液化气站转让如果有债务问题怎么解决
这个完全可以走程序 。
Ⅷ 瓶装液化石油气站可以私底下转让吗
(1)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分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按照其气瓶总容积分为三级:气瓶总容积大于6m3至小于或等于 20m3的为一级站;气瓶总容积大于1m3至小于或等于6m3的为二级 站;气瓶总容积小于或等于lm3的为三级站。
(2)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与站外建筑的防火间距。I、II级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当小于 规定。
(3)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布置的其他要求。瓶装液化石油气 供应站的分级及总存瓶容积不大于1m3的瓶装供应站瓶库的设置, 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OO28—200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