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冒险岛购买登记

拍卖的最低价格好象是要几百点抵押卷。系统是要收税的

⑵ 购买住宅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住宅的流程来如下自:

1.先登录成都房协网(电脑端):http://www.cdfangxie.com;

2. 网页右边有一个项目预售公示,可以查询近期拿到预售证的楼盘;

3. 点击购房者入口,点击购房登记,进入后有目前可以进行摇号登记的楼盘;

4. 选择楼盘,点击下一步,会弹出《申请购买商品住房须知》,阅读后点击确认;

5. 弹出网页填写具体信息报名;

6.根据不同开发商,线下到开发商处递交纸质资料,完成报名。


⑶ 购买商品房登记办什么样的手续

首先要看下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 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您好,购买商品房一般需要办理下列购房手续:
(1)签订认购书,并向房地产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或预付款。
(2)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
(3)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登记。外省市户口的购房者需同时办理在京购房申请。
(4)按房屋买卖契约中的约定交纳房价款。需办理购房贷款的,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协议,办理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5)验收房屋,办理入住手续,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6)按房屋买卖契约的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上只是购房过程的一般手续,不同的商品房买卖必然存在不同情况,其买卖过程也会有一定的差异。
在上述购房手续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环节:一是签订认购书;二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首先看产权过户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是以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为准;如果未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即使购房者已经实际占用了该房屋,也不意味着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认购书,常常容易出现争议,当事人往往对其法律效力作出完全相反的理解。一般说来,认购书是售房双方约定买卖某一套房屋的意思表示,其中往往约定“定金”来作为签订正式买卖契约的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认购书依法订立并符合约定的生效条件(比如约定签字盖章生效),一般应当认定为有效。对于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应当按照我国《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来处理。一旦发生单方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⑷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登记确权手续

办理手续如下:

  1. 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 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 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 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 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 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⑸ 如何办理新购车辆注册登记

新购车辆来注册登记(落户)、申请人应自提交以下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1)车主为个人的,应提交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本市户籍的,由暂住地派出所出具暂住证明或《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
(2)车主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及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由车管所统一提供)。
2.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此表由车管所统一填写) ;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四联);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属进口车辆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原件);
5.车辆购置税附加税证明(副本)属于免税车辆的,应提供免税证明(副本);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警部门留存联)(交纳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保险公司)
7、非免检车辆需到本市机动车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到本市交警大队车管大厅办理落户。
8、办理新车落户前需要对车辆车架号拓印、照相。

⑹ 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婚房离婚怎么分

问:夫妻双方在婚前恋爱期间,男方出资购买婚房,但出于对女方的爱(或在女方的要求下)将房产证登记在双方的名下。男方婚前出资购买的上述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样的房屋应该怎么分?答: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未约定按份共有的,该房产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上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这一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应当通过登记向社会公众公示,并以在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的为准。上述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房地产登记中约定了在该房产中的份额的,则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双方在房地产登记中未约定了在该房产中的份额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拥有平等的权利。 当然,从权利的来源来看,夫妻双方对于该房产所拥有的物权来源于夫妻一方在婚前购房时的出资,而该出资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因此在分割该房产时应当考虑该因素对于出资一方予以多分。上海离婚律师王寅翼提醒,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对于出资一方应当多分的比例,因此建议当事人遇到上述情况的,咨询专业离婚律师,如何收集、整理证据才能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⑺ 怎么登记购买口罩。

现在要买口罩都要带身份证到药店去买的,没有身份证是不能买的

⑻ 单位购买礼品登记表

只要会使用Word,点击表格——绘制表格——在对话框中点击拆分单元格——点击列数——点击行数(根据你需要的行列设置),在表格中设置:项目,品种,价格,数量等,就能完成。
比较简单吧。

⑼ 购买住宅摇号前的意向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购房意向登记应提来交的材料源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家庭各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复印件(核对原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 个月内连续24 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

6.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须提供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打印的个人征信证明原件,未提供者均视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

7.现金存款证明,数额视具体楼盘而定(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⑽ 购买商品房如何办理登记确权手续

一、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二、办理手续如下: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委托区房管局将租赁许可证发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发给产权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到现场调查,当事人一起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