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样子的呢

如何申请公租房?

根据是否取得“三种补贴”,申请分两种情况。

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携带以上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申请人须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 天津市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区别我的条件可以申请哪一个

首先廉租房需要您有低保一年以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平米以下,所以这个貌似你不符合;公租房是人均年收入3万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米以下;所以大概看来您哪个都不符合,如果您年收入4.5万以下名下无房建议考虑限价房
在户籍所在区房管局申请

3. 我想让孩子办理天津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以上信息供您参考

4.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请您提供具体信息:
1、您和您爱人税前收入每月各是多少(包括五险、公积金与个人所得税的总和),您和您爱人名下有无住房,如无住房,曾经是否有拆迁过或出售过?
2、公公与婆婆两人名下只有公公名下有小偏单么?是公产、企产还是私产?房本上的面积具体是多少?
3、丈母爹与丈母娘名下现在没房,以前是否拆迁过或出售过,是否正在享受低保?

请您以追问形式回答,以便更好为您解答。

5. 2012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首先,办理房补加公租房,年人均收入要低于2.4W。
其次,您户口不符合的说。。。
再次,您家庭房产只有这一套22平米的房子么???
最后,那您这4口人要怎么住呢???
呵呵,我能帮您办。

6. 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7. 天津市的公租房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是否已经出台在哪里可以查到在哪里申请如何申请 我

房管局的网站上有

8. 天津市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证件

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

9. 天津市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的条件

廉租房: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三)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四)市内六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五)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以上五类家庭中,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时,须有监护人(家庭)同意与其共同配租方可申请。申请人与监护人共同分摊监护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公租房:,即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两种房源价格不一样以最后房管局审核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