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股权转让的问题,如果所转让的这部分股权是土地的话,应该怎么操作,需缴纳什么税费,谢谢。

你没有写清楚,你自己看一遍你的问题就知道了,B和C肯定有笔误。

我只能给出一个原则性的回答,转让股权肯定是需要缴税的,股权转让的应纳税额,与以下因素相关: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有关税费、原股东股权转让总收入、原股东承担的债务总额、原股东所收回的债权总额、注册资本额、、原股东持股比例。

按照你的说法,转让和退股之间肯定是有一个时间段的,因此上述的诸多因素必然会有变化,土地理论上肯定需要评估,(避税的角度还有其他操作方法)。如有其它问题,请预约专业公司法律师,网络搜索引擎中输入“吴国平律师的网站”可查联系方式。

㈡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需要缴哪些税收

出让方
1.营业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按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可以有三种形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按规定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为支付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取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具体标准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够真实,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估。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㈢ 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转让需缴纳哪些税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自然人股东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应以股权转让收入额减除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㈣ 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缴纳哪些税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根据上述规定,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缴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自然人股东应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应以股权转让收入额减除原股东向公司投资成本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㈤ 以土地地投资入股后转让股权如何确定缴纳税金

1.国税发(1993)149号通知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文件的规定:
一、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的规定废止。
所以,股权转让除相关合同协议需要粘贴印花税外,不涉及直接税负。
股权转让收益(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正数或负数),汇总缴纳所得税。

㈥ 股权转让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

股权转让不涉及到土地增值税,所以,股权转让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6)土地股权转让税费扩展阅读: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㈦ 以股权转让形式买卖土地需缴纳哪些税金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主要形式是通过更名完成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过户,而对于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无需更名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