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行登记保存最后一天遇到节假日什么办

一般情况下,因节假日不上班,登记保存最后一天遇到节假日,保存期顺延。

2. 被银行收缴了一张假币,并登记了身份证,会不会对信用度构成影响的

我是中国银行的工作人员!收取你的假币登记身份证是为了填写假币收缴单据,假币收缴单分两联!一联是客户回单是客户有疑问可以带着回单通过人民银行到银行网点核实假钞是否属实。还有一联是银行留存来是一段时间后配合假币一起上缴人民银行统计用途。
不会对你的信用额度有什么的。除非是收取了大量的假钞。银行一次从一个人手上收取1000元以上的假钞有权报警由警察处理。以上行为都不会影响你的信誉度。

3. 有人造假我的结婚证和民政局结婚登记存档,我该找什么部门管很急!!!

派出所与民政局

4. 请问什么是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

虚假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薄上关于不动产的记载存在瑕疵。造成不动产登记瑕专疵的原因有两种属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故意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二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因此,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恶意行为,给利害关系人和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而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关应当向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关赔偿后,可以向造成错误登记的工作人员追偿。

5. 先行登记保存

先行登记保存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从三十七条可以看出,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对立案工作进行调查过程中遇到特殊、紧急情况时所采取的一项证据保全措施,它在实施时必须符合以下要件:(1)必须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实施;(2)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3)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的批准;(4)登记保存的物品是须是与违法行为直接关联的证据;(5)对采取保全的物品进行登记。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为获取证据的一个重要途径,在行政处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行政执法部门日常执法中使用频率也比较高。 在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中存在的问题 在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证据登记保存概念及适用要件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导致在调查取证时不能依法、全面、客观进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证据登记保存。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如果行政机关在七日内不能做出处理,则应将登记保存的证据发还给所有人。对于这一款规定,一些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认为,处罚法规定的时间太短,七天内不可能作出处理决定,从而超出法定期限进行证据登记保存。例如在王某诉贸易局行政违法一案中,贸易局在查处未经定点屠宰生猪时,对行政相对人私宰的生猪肉产品进行登记保存后,七日内未作出处理决定,也没将生猪肉产品发还给行政相对人,从而引发行政纠纷。 2、任意扩大证据登记保存范围。实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必须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如证据有可能灭失、时过境迁后将难以取得等,行政执法机关才能实施。对没有必要进行证据登记保存,或通过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笔录等其他证据就能够确定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的,则不能采取该措施。在执法中,行政机关往往把握不准实施证据登记保护的条件,在没有必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或用其他证据就足以认定行政相对人违法的情况下,任意扩大其范围,以貌似合法的方式进行变相的强制扣押。如我院审理的宋某诉交通局交管行政征收案中,交通局为责令原告交纳规费,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将宋某的摩托车扣押,声称需要登记保存,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将车返还。 3、需要保存的证据不予登记或登记不规范。登记保存物品是采取这项措施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行政执法机关在现场提取证据后,应当制作登记保存物品的清单。但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往往忽略了这一点,通常只考虑证据登记保存的“实质”,在形式和程序上存在瑕疵,或者不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单,或者不认真规范制作,马马虎虎,草率了事,漏填或者用“一车、一筐、半箱”等含糊单位标记,以至于不能完全、准确地反映登记保存的物品内容,容易与相对人在保存物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产生分歧,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我院审理的一起工商行政强制案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中只表明衣服三箱,最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 4、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与被处罚行为无关联性。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然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三个基本特征,它必须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必然联系的。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如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反市容管理乱贴手机广告案时,对与违法行为毫无关联的手机实施先行登记保存,违背证据关联性的原则要求,从而引起矛盾纠纷和行政诉讼,造成被动局面。 5、未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实施登记保存。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必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这种批准可以是“一案一批”,也可以是“事先授权”,即在明确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授予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处置的权力,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后,应及时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汇报。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往往凭借个人一时冲动,感情用事,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随意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保全证据而采取这种措施,事后怠于向负责人汇报,以求追认。 从上述内容看,“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是否违法?”的关键在于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已批准?也就是说,只要有证据证明在行政机关负责人没有批准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对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这个行为就是违法的。但是,证据是很难有的。因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既可以“事先授权”,也可以“事后追认”。

6. 我想查存我姐的登记本是不是真的,以凡做假的来欺骗。

什么登记本?请说清楚,详情可咨询本律师.

7. 公司登记时有虚假,欺诈行为的如何追究法律

公司登记时地址提供的虚假资料,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根据《公司法》第212条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8. 去银行存钱发现假钱,被登记了身份证号。

换了别人,也不例外,防止坏人捣乱产生通货膨胀。

9. 不动产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法律适用问题有哪些

一、 城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由登记机关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或者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书的,其证书无效,登记机关可对当事人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印制房屋权属证书的,登记机关应当没收其非法印制的房屋权属证书,并可对当事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10. 如何分辨机动车登记证的真假

1、看纸质,看特殊专业加密字迹

真的登记证书纸张质量很好很光滑,印刷清晰,墨色均匀,数字都是用了公安局加密的专用字体,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数字“0”和“5”,这类字体“0”的中间有一横,这一横乍看像斜的,其实不是,中间这一横分别是由两个小横组成,然后两个小横到中间有一个交叉,这个交叉处是由上下垂直的两针组成。

“5”的上面一横也是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先是一横,然后向下弯,然后再向上,向上的程度基本与第一部分“横”持平,假证中一种是没有横直接向下弯,再向上弯,另一种是横,然后直接向上弯,没有向下弯,向上弯的部分超过了“横”。

2、验钞紫光灯照发光防伪线

真的机动车“登记证”,和真钞一样,在特殊的位置,有荧光材质的的防伪材质。我们可以借助验钞的紫光灯进行照射,检查证件的防伪材质是否存在、是否明显、是否齐全。

具体位置可以查看:①证书中间的缝线;②证书最后一页“重要提示”处;③登记证的证书编号。这几处都是用特殊荧光材质制作。由于成本和制造工艺等,假的登记证书在此方面很容易区别出来。

3、看印章

登记证书右下角盖章均为所在地的车管所证件专用章,不同地区有不同特点,盖章一般有缺角,尺寸固定。

假的登记证书所盖的章印过于完美,过于完整,甚至是直接印刷上去。此外,尺寸不固定,过大或过小均为假章。

(10)存假登记扩展阅读

转移登记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号牌。

6、机动车查验表。

7、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8、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属于校车的,还应收回校车标牌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