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网上登记
⑴ 北京市生育登记证如何网上办理
北京市生育登记证网上办理的方法如下:
1、打开北京生育服务系统,点击我要注册。
⑵ 如何在网上查是否有办生育登记
1、在网络搜索栏抄里输入“某某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字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页就会自动出现,比如北京市生育登记。
2、进入卫生和计划生育网页,查看网页的里面的政务公开栏,有些省份的“京籍一孩生育登记”栏安排在网页左下面,这里点击“京籍一孩生育登记”。
3、找到了“生育登记服务”栏目,点击进入“状态查询”页面。
4、点击状态查询后,就会出现“服务单打印”,点击。
5、就能知道自己是否版过生育登记了。
生育登记主要内容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服务。
⑶ 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一孩登记须要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按指示上传所须资料后,带上结婚证,户口薄,男女双方身份证,女方近照一寸相再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就可以了。
⑷ 网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到了填写夫妻证件照怎么上传不了照片,有懂的帮我看看吗
三个原因传不上去
1、已经提交过申请没通过被拒绝了,这种情况要联系所属街道,让工作人员把之前的记录删除,你重新再申请
2、跟手机有关系(这点是我个人猜测)因为我手机是苹果的,用所有苹果系统上传材料都传不上去,但是我妈妈的手机一下子就上传好了,她是华为的手机
3、网络原因,有时候网络不好也会影响上传
⑸ 网上准生证办理流程
准生证网来上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当地自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拉就可以看到网上办事的窗口,点击进入场景式服务。
2、进入之后,按照提示,把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取证可选择自己取或快递的方式。非常方便,所以如果当地有网上办理的系统手写首先优选在网上办理。没有的再到当地计生委咨询,准备的资料大部分地区要求大体都是一样的,只是中间手续环节有所差异。
(5)生育网上登记扩展阅读: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流程有以下三步:
1、在户口所在地办准生证(初婚初育证明)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材料准备:本人(女方)户口本、本人(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任意一方的均可)以及一寸照1张。
(2)带着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街道居委会(或社区)。开一个初婚初育证明,还有张介绍信(凭该介绍信去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办好以上手续后,再带齐所有证件,到户口居住地所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表填后拿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⑹ 网上办理的一孩生育登记单是准生证吗
让办理的一孩生育登记单是准生证吗?对呀,以前的准生证,现在就改为生育登记单了
⑺ 如何办理生育登记服务
生育登记办理程序如下:
登记工作程序
(一)主动告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提供母婴保健服务的机构,应积极向育龄夫妇宣传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二)申请。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提出申请,并提交所需证件材料。
(三)核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比对,查验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已纳入WIS管理的,现场打印《生育登记承诺书(信息表)》,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办理。未纳入WIS管理的,由育龄夫妇填写《生育登记承诺书(信息表)》,并对其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存储相关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档案,将本次登记信息录入WIS。
(四)发证。登记对象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现场发放《生育服务手册》。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及时向信息管理地提出协查要求,并告知登记对象推后办理的原因。
办理登记所需的材料
育龄夫妇办理生育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二)生育后登记的,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7)生育网上登记扩展阅读
各生育登记机构在为群众办理生育登记时,要主动宣传国家、省和当地开展的基本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及时到相应机构享受各项服务,提高群众知情权、参与度。具体服务项目为: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4-6个月内
2、增补叶酸(农村):孕前3个月-孕早期3个月
3、孕期保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孕早期保健:1次,孕12周内
(2)孕中期产前随访服务:2次,孕16-20周、孕21-24周
(3)孕晚期产前随访服务:2次,孕28-36周、孕37-40周
(4)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孕期
4、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产后
5、新生儿四种代谢性疾病筛查:产后72小时(哺乳期至少6-8次)
6、产后访视:产后28天内
7、儿童预防接种(一类疫苗):0-6岁
参考资料:网络-山东省生育登记服务工作规范
⑻ 如何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
《一孩生育服务来登记源》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申请人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流程:
①登录:办事人在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注册账号并登录。
②申办:办事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办事所需的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
③受理:受理机构负责核验办事人的申请信息和电子证明材料,核验完成后,提交给男女双方户籍地核实。
④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⑤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户籍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⑼ 怎样在网上办理准生证
网上准生证办理流程每个城市不同,以石家庄为例:
1、首先是打开网络搜索输入“河北省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并点击搜索。
(9)生育网上登记扩展阅读:
应提交的证件证材:
1、夫妻健全家庭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小二寸合照;
2、夫妻离异时已怀孕的家庭,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孕检证明、本人小二寸照片等信息;
3、丧偶时已怀孕的家庭,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孕检证明、本人小二寸照片等信息;
4、其他非婚姻关系单亲家庭提供女方身份证、本人小二寸照片等信息;
5、已生产补办生育登记按以上家庭类别提供证件证材。通过“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或“孕健康·计生河北”手机APP办理生育登记填写电子版《承诺书》。
参考资料:
河北省石家庄市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网络
⑽ 网上生育登记后,大概多久通过办理出来的是生育证吗
以北京为例: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办理出来的是准生证。
北京市卫计委发布《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与本市已经开始办理的生育登记相比,主要变化体现在一是开通了网上办理的方式,更加方便群众;取消发放《生育服务证》,改为《生育登记服务单》;缩短了生育登记至领取服务单的时限,两孩以内统一确定为3个工作日。
按照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夫妻,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3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并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分为网上登记和现场登记。
1、办理网上登记的夫妻可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2、办理现场登记的夫妻,可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3、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4、如果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后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夫妻“再生育”注意事项:
1、市人大常委会3月24日审议通过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昨天,市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再生育行政确认工作的通知》,对两孩之外的再生育政策进行了细化。
3、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申请表》、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结婚证》。
4、因再婚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
5、因子女病残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北京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表》。
6、收养子女的需提交《收养登记证》。
7、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提交外省市一方户籍地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8、一方为国外居民的应提交外国公民护照及本人生育情况个人声明。
9、一方或双方丧偶的提交有效死亡证明等。
10、已生育子女的对要求再生育子女有关证明材料完备的,区卫生计生委应当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发放《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对于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10)生育网上登记扩展阅读:
一、流动人口在京办生育服务登记注意事项:
1、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在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3、办理程序为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向一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需要领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15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登记的乡镇(街道)打印并盖章。
4、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不适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换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服务单》。
5、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后,可以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和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理生育保险、住院分娩补助等事项。
二、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注意事项:
1、服务对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服务。
2、办理方式
(1)网上登记: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2)现场登记: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三、特殊人群办理注意事项:
1、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和出国留学人员
涉外涉侨涉港澳台和出国留学人员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办理生育登记的程序和要求参照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规定办理。
2、在校大学生
(1)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和档案在学校保留三年的村官,不包括毕业后户口滞留在校超过两年的人员和民办高校的在校学生。
(2)在校大学生在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均为在校大学生、且户口都是高校集体户口的,在女方高校集体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3)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或非高校集体户),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
(4)夫妻一方为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或外省市非高校集体户),在外省市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参照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夫妻现场办理生育登记的相关规定。
3、现役女军人(含武装警察部队)
(1)本通知中的现役女军人为驻京现役女军官、女士官。现役女军人在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均为驻京现役军人或男方为外省市常住户口的,在女方所属部队本市驻地乡镇(街道)办理。
(2)现役女军人配偶为本市常住户口的(大学生集体户口、驻京办事处工作户口除外),应在男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参照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夫妻现场办理生育登记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