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安居房申请条件

第一条 在南京居住满5年以上第二条 人均住房不足15平方第二条 家庭收入不足1000元

❷ 南京毕业生满足什么条件可领租房补贴

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具有南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市户籍但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3、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4、、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或在南京市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2)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扩展阅读

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申请人支付的月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租金补贴。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毕业证签发2年内提出申请;

2、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3、在网上填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❸ 软考高项证书申请南京人才安居E类,申请材料中“职称申报评审表或批文”是什么,必须要有吗

您好,请问你审核通过了吗,需要这个资料吗? ”职称申报评审表或批文“怎么申请的

❹ 南京市人才安居换了工作如何重新申请

南京市人才安居换了工作是可以再去申请的哦。

❺ 我的南京 社保不是本公司交的可以申请人才安居吗

这个情况下,应该可以交往,不是这个公司的人就不是这个公司的,是其他公司交,或者你自己交

❻ 南京市人才安居公共租赁房申请成功后还能改么

如果申请成功的话,是不可以修改的

❼ 申请人才安居,住建局会给单位打电话核实信息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你的资料是真实的并且有一定的证明还有就是单位开的证明那么住建局不会给单位打电话核实信息的

❽ 南京人才房购买申请条件

南京市人才房供应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3、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4、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5、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6、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8)南京人才安居申请扩展阅读:

2020年4月8日,南京市出台《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符合南京人才安居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进一步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

与此同时,将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❾ 南京人才购房证明网上申请最后一步公示企业啥意思

2020年5月1日起,南京进一步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内法(试行)》中相关容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相关企业”主要有三类:
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
在这三类企业就业的本科及以上人才,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就可享受相应的人才安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