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公司注销换了新公司外国人的工作签证怎么处理

外国人工作签证抄发生变袭更,是需要申办变更手续的。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护照号,职务,类别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之日算起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决定机关提出申请。

  • 外国人工作签证变更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提供原始文件,要求在线打印,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请人签字
    2.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提供原始文件
    外国人工作签证变更注意事项:
    1.申请人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应提供新护照(国际旅行证件)号及信息页、签证页。
    2.同一单位内改任新职务的,包括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应提供变更申请函及相应的证
    明材料,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改任新岗位(职业)的,应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4.所有纸质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均应以电子方式上传至办理系统。

2. 注销工作签证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一、护照原件正本
二、解雇协议书
三、黄卡原件

3. 外国人工作签证怎么注销

如果外国人工作签证涉及的聘用双方均无特别事宜,不需注销,只要签证到期,不再申请就自动停止。
如要注销,而可直接到出入境管理局申请。

4. 公司的外国人想要离职回国,想请问如何注销就业证和工作签证

很高兴为您解答:
1、外籍人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入职,也属于劳动者,关于其离职手续个人认为按回照正常的我国答劳动者离职办理即可,就业证明的话一般由你们公司开具,证明其曾经在你们单位入职过。
2、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若其劳动合同是和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驻地法人)直接签订的,无论其在中国就业的时间长短,一律视为在中国就业;若其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不包括执行技术转让协议的外籍工程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视为在中国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并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所以,在中国境内依法办理了就业许可的外国人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3、现有的就业证要办理转移或注销,开具现有公司的离职证明,他日到新公司时需要变更。居留许可是多次有效签证,这个在外籍人员离职后必须注销,不注销的话万一他离开后仍拿着这个签证多次进入中国或超期不回的话,你单位会为此承担责任。具体注销材料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

5. 没有注销工作签证会有什么影响

埃及,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荷兰,挪威,回葡萄牙答,西班牙,瑞典,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等申根国都是需销签的国家。
一般情况下,领馆要求将客人护照原件和登机牌原件以及出入境章在归国后的5天之内交回领馆注销签证(不同国家具体要求不同,但大同小异)。
销签非常重要,如果不准时销签,签证可能会被注销或者留下不良记录,影响今后签证结果。
一般销签可能需要数个工作日不等,不同的国家还可能要求不同的销签流程。例如面试、提交特定材料等等。

6. 外国人是法人旧公司注销后如何把旧工作签证转入外囯人自己新公司的工作签证

办理转聘就可以了,
办理转聘需要什么资料?
一、外国人注销工作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
2.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注销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办理转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
2.新工作岗位需要跟原工作岗位一致。
3.需要获取原公司的离职证明。
转聘办理需要多久?
符合办理条件,10-15个工作日可以获得新的工作许可证。
如果需要进一步变更居留许可,需要5-7天。

7. 注销就业证需要多长时间要和注销签证一起办的吗

如果有时间的话,就去注销了吧。也很快的。
1、先是去劳动局注册就业证(如果是专家证就去专家局注销)
去的时候拿着原件,和公司的离职证明就行了
2、拿着注销证明去出入境注销居留许可,会给一个L类的签证,一般15天-30天左右的。限期离境。
如果不注销的话,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负面影响。只是会影响到以后公司新批外国人就业的人数。如果现在没时间注销,一定要留下老外的就业证原件。
时间上,注销就业证,当是就可以。贴签证的话一般5个工作日就OK。

8. 如何办理外国人工作签证转移或注销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自动注销;依法被撤销、撤回的,以及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由决定机构注销。申请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提前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于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用人单位被终止的,申请人可以向决定机构申请注销工作许可。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

2、聘用关系解除、合同终止或其他与注销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

备注:
1.用人单位依法被终止的,申请人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申请表》可不加盖单位公章,但需提供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无法申请注销许可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关于注销许可的情况说明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注销的,经申请由决定机构出具许可注销证明。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 90 日以上的,含90 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网上申请。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提交申请信息,并提供相关电子材料。委托专门服务机构办理的,需在线登记专门服务机构名称、合法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经办人姓名、身份证件、联系电话等,并现场提交用人单位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3.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由受理机构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自接收纸质材料之日起 5 日内送达申请人或用人单位。

4.审查。审查通过后,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人应当在入境后 15 日内提出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核验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申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均需核验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原件、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最高学位证书证明等原件。

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长期来华工作的,自许可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颁发、送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