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农村土地确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前期准备
1、组级搭建工作班子,2-3名工作人员,一般可以由组长、会计、村熟悉或参与过二轮土地承包的老党员组成;
2、以组为单位拟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本证工作方案》,明确确权工作组成员、组级承包地(包括历年变动情况)和承包户基本情况、确权程序内容等;
3、召开户代表会议,发放《一封信》、《工作方案》,宣传确权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讨论事先拟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方案》,对确权范围、确权方式、面积、人员登记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确权方案决议,经户代表签字确认。同时,建立会议档案,包括会议记录、会议影像资料等;
4、商定具体入户调查时间,并通知农户准备好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流转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入户调查
1、对原始合同、证书等资料进行收回,并登记造册,无法回收的签订承诺书;
2、填报发包方调查表、调查摸底表;
3、制定工作底图,并由农户配合组确权小组和测绘技术人员逐户逐块指界、确认,图解实测后在草图上标注承包户姓名、地块编号、面积,并由家庭承包代表在地籍图上签字确认,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地块。
(三)测量制图
1、未流转土地的组由确权工作组人员配合测绘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摸底表进行录入;
2、根据工作底图,对每块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
3、流转土地的组按2009年镇国土所与各组认定的边界与面积确认,并形成组级的土地地籍图。
(四)公示审核
由村组确权工作组对资料进行审核,村组确认无误后,将调查结果公示表、承包地块分布图进行公示,确保公示到位,保留公示相关影像资料。对公示期间农户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在承包土地地籍图上签字确认。
(五)完善承包合同
调查成果公示无异议、农户签字确认后,由村镇再次审核,审核后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完善合同,承包期限以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六)建立登记簿
按照新区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七)提出发证申请
经农户申请,逐级审核确认后进行证书发放,证书发放要及时进行登记公示。
(八)建立信息系统
根据确权登记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图表和文字等材料,按照统一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管理系统。
(九)资料归档
按照省农委、档案局印发的《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苏农经〔2015〕2号),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依法按期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⑵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土地确权的规定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确权登记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主要是城镇范围内的土地;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要是农村范围内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总的来说,做的是不错的。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三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土地确权的五项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原则。

二是便民高效原则。

三是因地制宜原则。允许各地根据自身的经济、社会、技术条件和工作基础,在满足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和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一步细化政策,选择合适的技术手段。

四是急需优先原则。

五是全面覆盖原则。即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

参考资料

中国农业部官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

⑶ 巩留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乡(镇)、村、组干部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我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但还存在个别户证书发放不到位、证书信息有错误、暂缓确权、档案收集整理不及时不规范、矛盾纠纷未及时化解等问题。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是巩固提升确权成果,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举措。我村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回应群众期盼,把“回头看”工作作为今年的大事要事抓实抓好,以“回头看”成果推动农业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 、主要任务
(一)排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颁发情况,解决权证未发至农户问题。全面检查经营权证是否真正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了农户手中,发放手续是否齐全,农户是否签字,有无错发漏发或存放在村、组未到农户手中的现象。
(二)排查暂缓确权情况,分类化解导致暂缓确权的土地权属争议和承包经营纠纷问题。一是排查暂缓确权等疑难问题解决情况农户因后期和解、调解、判决等已解决矛盾纠纷。村调解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的作用,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提高确权颁证率,做到应确尽确。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要按照确权登记原则及有关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予答复,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二是全面摸排核实未确权农户田块及土地征用等情况。坚持应确尽确、分类处置原则,对权属清楚且目前无征用计划的田块予以确权;对权属有争议及目前正在征用等确实无法确权的田块,详细掌握有关情况,作出暂缓确权情况说明。对应确权未确权农户及时登记造册,归类汇总,建立整改消号台账。
(三)排查档案建档、验收管理情况,确保确权档案规范安全。一是按照县农业农村局及档案部门要做好确权档案规范管理,确保全村确权档案能通过上级档案部门的验收;二是要全力按照要求做好档案整理工作,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完成归档的档案及时进行逐级移交;三是和镇农农经站及档案部门要主动沟通对接,确保农地确权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有序移交至县档案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四)排查确权数据质量情况,解决确权信息不准确问题。开展确权数据质量摸排核查,对经营权证上发包方全称、承包方代表、身份证号码、承包方式、合同代码、承包期限、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承包地确权总面积、承包地块总数、示意图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好问题台账。
(五)排查资料和数据保密管理情况,确保确权数据安全。确保农地确权管理平台是否按照保密相关要求,实行了专线使用,专人管理;在使用确权涉密数据时,是否按程序签订了保密协议,是否存在泄密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全村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开展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对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培训。
强化宣传。一是在村委会公示栏显著位置公布“回头看”实施方案和举报投诉电话;二是要通过召开会议、培训等各种方式全面开展“回头看”工作的宣传;三是要利用每周入户,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农地确权“回头看”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
1.人员安排。成立专门工作队伍,全面开展自查,同时以村为单位建立好问题台账,及时上报镇农经站。我村要安排精干力量,落实好技术力量,对上报的数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协调、配合乡村做好整改工作。
2.逐一整改。对自查出的问题,配合技术员,认真及时纠错,逐一整改到位。确权信息不准确要求进行变更登记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
3.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在7月20日前统一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农经站。
(三)督促整改阶段(8—9月)
对上级下发的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改完成及暗访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7月20日前将整改报告及所有问题台账销号情况报农经站。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下旬前)
对“回头看”工作进行验收和总结,向镇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交工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列入现代农业攻坚工作内容,予以调度、考核。做好进度安排,明确任务分工,合理调配资源,将“回头看”任务落实到人。加强与自然资源、档案等部门的沟通协作
(二)准确把握政策
本次“回头看”将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且如实上报。我村务必完整、准确、坚决地执行上级关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各项法律政策,不得以将要征地、将要划入规划区等为由不确权,不得以农民不在家、村组代为保管等为由不发放证书,不得让矛盾纠纷无期限拖延下去。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既要宣传确权登记颁证及“回头看”工作的政策和成效,也要通过媒体适当曝光典型案件。
(三)强化压力传导
建立有效机制,在重要节点对全村进行摸排梳理。强化督促检查,

⑷ 土地确权颁证怎么样实施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1.成立机构、5.宣传发动、6.组织协调、7.业务培训、3.权属资料整理,4.编制工作方案,2.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准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

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宗地为基本单元申请土地登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提出申请,其中 “一村一组”或“多村一组”的以村民小组申请,“一村多组”的以联组(自然村)申请,具体操作是:

(1) 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2) 村小组长到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制作统一表格),填好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乡“三权”发证办公室,时间定在12月20日前提交。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也就是谁使用谁申请。因省里正准备研究出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有关规定,所以这块工作先放后一步,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证工作,待省里的规定出台后,再全面铺开这两个项工作。

飞地申报包括飞在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飞在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飞在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12月20日)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

(四)地籍调查阶段

1、具体操作是:

(1) 由乡政府、国土分局、村组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外业调查组,分四个小组,每组3-5人。

(2)按调查计划,向调查宗地相邻单位发送指界通知,组织进行权属调查指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指界人要指定村民小组长以及对权属情况比较了解的年长一些的同志参加,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指界人可以由村民小组内多数群众推举(名单定出后,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书),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指界人为土地使用者。

(3)在调查每一宗土地权属和界址时,外业调查组提前送达指界通知书,本村代表和邻村代表都要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实地进行现场指界,外业调查组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经双方认定的界线,双方指界人要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4)对有争议的界线,能调解的现场调解,不能现场调解的,双方填写《争议缘由书》存档。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专门从国土、林业、农业部门抽调了技术骨干,参与纠纷的调处。

(5) 缺席指界或指界人无故不签字盖章的,从调查之日起15日内不提出重新划界申请的,地籍调查界址确认表和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为准。缺席者如有异议,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的,须承担重新调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否则视同对确定的界线无异议。

(6)作业技术队伍主要利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资料,采用影像判读、航测成图与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调查和村庄调查,从而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划界原则:

(1)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2)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土地确权应尽可能全面考虑各方利益,在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此阶段的工作,坳里乡政府和村委会干部的组织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外业调查组和带路指界人是这一阶段工作的关键,必须落实好。

(五)权属审核阶段

①初审:审核申请书、申请登记项目、权属证明、调查结果等,提出确认情况及初步意见。

②复审:重点审核土地来源的合法性、界址、面积的准确性,证件齐全、手续完备、初审合格,提出处理意见。

(六)公示公告阶段

对审核后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结果分乡(镇)社区、村委会进行公示公告,进一步征求土地登记申请者及其有关权益者意见,保证登记审核的准确性、可靠性。公告时间为15-30天。

(七)登记发证阶段

1、注册登记:权属资料和调查成果通过审核进行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填写好土地登记审批表,外业调查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县(市)国土局签署审核意见报县政府批准,

2、颁布土地证书: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所有权证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并载明宗地座落位置,四至界址和土地面积。颁证人对领证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查验,确认无误的,向领证人颁发证书;领证人同时在《土地证书签收簿》上签名。

(八)资料归档阶段(不具体列举)

(九)检查验收阶段

以井冈山市为单位对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自查、初检,合格后由吉安市级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核查,合格后,以吉安市为单位,申请省级验收。 总之在整个程序中,要以技术单位为骨干,乡(镇)村委组织协调为关键,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积极工作为基础。各自的工作职责主要是:

1、技术单位的职责:地籍权属调查,影像底图判读,实地测绘勘丈,宗地制图,面积量算,分类汇总,表格填写,收集资料,建立数据库等。

2、乡(镇)村委职责: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权属调查带路指界,带路指界签字盖章,初审公告等。

3、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组织协调,宣传培训,权属调处,权属审核,制作发证,资料整理,自查初检,申请验收,汇总上报,总结表彰等。

总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尤其是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需要占去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还不能立竿见影。在坳里乡的试点工作也是一个发现问题,探讨解决问题,为我市全面铺开此项工作积累经验的一个过程,因此,需要在座的同志们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协调,紧密配合,做到合理安排,环环相扣,相信在坳里的试点工作一定会在取得经验的同时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⑸ 五部门联合发文: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中新网电 据自然资源部网站22日消息,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办法》共分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自然资源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等六章34条。
《办法》明确,国家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分级和属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管辖。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簿应当记载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以及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等,并关联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等信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登记为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所有权行使方式分为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登记为相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
《办法》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应当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因素划定。国家批准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按照管理或保护范围优先作为独立登记单元划定。水流以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提防、水域岸线划定登记单元。
湿地按照自然资源边界划定登记单元。森林、草原、荒地登记单元应当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划分登记单元。海域依据沿海县市行政管辖界线,自海岸线起至领海外部界线划定登记单元。无居民海岛按照“一岛一登”的原则,单独划定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固体矿产以矿区,油气以油气田划分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具有唯一编码,编码规则由国家统一制定。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登记类型包括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首次登记程序为通告、权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由登记机构依职权启动。登记机构要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确权登记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自然资源权籍调查,采取叠加的方式,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边界以及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要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等自然资源调查成果,获取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坐落、空间范围、面积、类型、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划清自然资源类型边界。
《办法》规定,在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上,开发全国统一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系统,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有效衔接和融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与水利、林草、生态环境、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服务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监管和保护。
自然资源部登记局负责人表示,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法治化,将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⑹ 如何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按照县上的统一要求,各镇迅速制定并上报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召开了镇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对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石门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评,镇村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推行旬汇报、月督查工作机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上报了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并通过了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是保障措施到位。各镇相继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指导镇村工作开展,筹措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关口镇实行镇级干部包抓指导到组,每组都明确由专人负责系统录入工作;为每个村民小组配备了皮尺、计算器等必备工具。
三是业务培训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QQ群,及时解答各镇政策咨询、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业务干部深入部分镇,对确权登记工作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提出了统一要求。
四是部门配合到位。除个别部门抽调驻镇包抓指导组人员尚未到位,其他各指导组积极与包抓镇联系,并深入实地指导召开动员会、培训会及工作开展。
五是政策宣传到位。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农业信息网上开设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栏,在县电视台启动了为期20天的《工作方案》及标语宣传,编发了第一期《工作简报》,及时发布各镇工作动态,总结推介好的做法和成效;金寨、段家河等镇利用村务公开栏、宣传栏及宣传标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打消思想顾虑,积极配合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

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是不是拆迁

与拆迁无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专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属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点。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暂时不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