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登记费
『壹』 请问,房屋建筑报建要交哪些费用。总工程造价是230万。分别是百分之几的如果是500万以上的又是百分之几
按照工程造价的15%考虑就足够了。但是工程各个手续环节复杂。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规划许可证》;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
13、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表;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竣工结算书;
10、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类别核定书;
(3)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4)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图纸会审记录;
(7)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8)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工程施工进度表;
(10)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11)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12)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13)竣工图。
2、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2)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竣工图。
五、办理预售许可证
l、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证书、营业执照。
2、已取得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用地批文及土地使用证。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计划部门签发的《项目投资许可证》。
5、如向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销售商品房批文。
6、已签房屋施工合同。
7、三层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四层以上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已完成基础和四层结构工程。 8、建设银行审核开发建设资金要达到工程总投资25%以上资金的验资证明。
9、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
10、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11、具有预售说明书(内容包括:商品房的位置、地点、装修标准、售价表、销售计划;公共建筑的分摊、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12、项目规划平面图(由核发预售许可证部门在平面图中注明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和楼号)。
13、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贰』 农村房产确权要收费吗
确权后农村建房要收费吗?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是自建住房,要不是在规划区内不能建设,要么就是按照规划合理建设,不存在任何的收费项目,所以以后大家再遇到这种乱收费的项目,就直接去纪检委举报他。他们没有权利收费,唯一的收费就是个工本费,几块钱而已。
那么,政策调整之后,农村建房到底要不要收费?哪些收费是合理的,哪些纯粹是子虚乌有?
只有以下收费项目是合理的
1、《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工本费:分为普通证书和国家特制证书两种,工本费分别是5元和20元;
2、《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收取10元。
由于建房申请需要办齐这些证书,因此办理过程中这些工本费是需要缴纳的。但是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项目需要收费。
农村建房哪些要收费?
1、违背了“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再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宅一户”标准,通俗点说就是,你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地基来建房。但是大家也知道,在农村有很多家庭是有一户“多宅”的现象,目前国家的政策是,如果“一户多宅”的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但是如果你还想继续拥有宅基地的话,必须要付费才可以继续使用!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对于建房的面积都做了规定和说明,比如新批准广东农村宅基地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八十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充分利用荒坡地作为宅基地,推广农民公寓式住宅。而在河北又不一样,当地农村宅基地标准面积是200平方米左右,而城市或近郊的面积是120平方米左右。当地规定对于超出标准面积的部分将实行收费使用,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不收费,超出20平方米以上就要开始收费了。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村居民要收费
农村居民如果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后,一般被有关部门发现,会被强行拆除,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拆除,那也需要缴费后才能继续使用。
农村建房收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村民利用旧宅基地原址改建住宅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不收任何费用,但必须办理用地手续;新建、扩建、迁建住宅占用未利用土地的,在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情况下,也不交纳费用。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履行“占一补一”法定义务。没有条件开垦耕地的,可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国土部门统一开垦。耕地开垦费标准为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2倍。
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国家将加强农村乱收费问题的治理
今年国家出台的《关于做好2017年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已经明确表示,要对包括农村建房在内的所有涉农收费情况做全面的清查工作。
近年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策的调整,出发点在于规范建房,合理整合农村建设用地,从而避免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不是为了增加收费项目,加重农民负担。
因此,如果有工作人员在建房审批时收取无关费用,农民朋友是可以拒绝并且向监管部门举报的。正规的工本费收取时,根据规定,工作人员也必须出具相应的收费许可证,并开具发票,否则都属于违规。
『叁』 农村宅基地转让费用和手续
一、农村宅基地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或过户。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因此宅基地其实是可以过户的。当然过户也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各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也有一定的差别,办理宅基地过户的条件和手续也有所不同。根据国家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宅基地办理过户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双方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都是本村的村民;
2、双方都应年满18周岁;
3、受让人名下无宅基地。
(三)办理程序如下: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 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四)办理所需材料:
1、 个人申请;
2、 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
3、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4、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5、权属变更表
6、地籍调查表
另:宅基地登记根据不同的审批时间分类处理,不同的审批时间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记材料,上述其他相关材料将根据宅基地使用权者当时审批的时间来确定,具体业务还需到所在地国土分局(所)进行咨询、办理。
二、农村宅基地过户应缴纳的费用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三、宅基地的纠纷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表明公民之间就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发生的纠纷,只与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规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机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不经行政机关的处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肆』 农村建房批地基能批多少平方,多少钱一平方。
地方不同可能有所区别,我们这里是人均35个平方,如果不足35个平方则差多少补多少。自己修房子,多花钱少花钱根据自己的家底情况而定,没有批房手续费。
『伍』 正常办理土地证的费用
一、办理土地证的费用清单: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 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4、印花税按0.5‰征收,注:3、4所指的房价是指成交价格高于市场评估价格的按成交价格征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评估的按市场评估价格征税;
5、登记费 住宅每证80元,商用房及车库120元;
6、工本费 每证10元;
7、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6元,商用房及车库每平方米2.04元;
8、办理土地证每证登记费26.5元,测绘费10元,印花税5元。
二、土地证书的种类:
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3年,中国开始颁发林权证,其四项权益里,也包含了部分土地权益。
『陆』 地基自己买的自建房做房产证要房产税吗
不用的,不是商品房,商品房办房产证就要交契税的。
『柒』 特别想知道国家现在批地基多少钱我是农村的!
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但由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取得农用地转用手续。农村村民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通知申请用地者,并组织监督实施。住宅建成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进行验收,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收费标准要体现多用地多交费,少用地少交费的原则。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批准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各区、县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按超标准用地的收费标准核定收费;凡不按村庄规划实施建设的用地收费,应高于符合规划的;经营性的用地收费应高于生活性的;出租地上物的用地收费应高于自己使用的;低于用地标准的应给予适当奖励。
三、宅基地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承受能力,按下列幅度核定:
(一)符合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土地每年○点一元至○点五元计费。属于出租地上建设物或经营性的用地,可适当提高上述收费标准。
(二)超过规定用地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以内的部分按上款计费,超出用地面积标准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年○点五元至五元计费。
四、宅基地使用费的核算方法:
(一)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按实际占用数量累计计算。
(二)对超出用地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可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
(三)对不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而立户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四)户口不在本村而使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五)农村革命烈士家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五保户、扶贫对象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活特殊困难户,在用地标准以内的宅基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批准,其宅基地使用费可定期减、免。超过用地标准的部分,仍按超标计费。
(六)新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免收当年宅基地使用费。
五、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按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向本村委会缴付使用费。逾期不交的,按日加收滞纳金,日加收标准一般不超过应缴宅基地使用费总额的1%。
各乡(镇)土地管理所(站),应按规定向所在区、县物价局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手续。
六、各区、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集体经济状况,具体规定宅基地使用费留村及上缴比例,其上缴区(县)乡(镇)部分,一般不超过每年实际收取宅基地使用费总额的10%,最高不得超过15%。宅基地使用费留村部分,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上缴部分作为区
(县)、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推动宅基地有偿使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宣传、会议和添置必要设备等。宅基地使用费要单设帐户,存入银行、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使用范围。村使用时,需由村委会做计划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土地管理所(
站)使用时,需报区(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七、宅基地使用费收缴、开支情况要向群众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县)土地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物价部门对宅基地使用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要限期退回,并对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对侵吞使用费的
个人,除责令退回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区、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有关文件和本补充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
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所以没有市场价格,所以宅基地的补偿价格只能有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捌』 农村地基初始登记已缴费好久还能办房产证吗
农村地基初也交费,但你没有使用,也没有管理吋间长了就失效,不能办房产证了。
『玖』 关于农村建房以旧翻新批地基的收费标准
根据《房屋登抄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