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
A. 营业执照怎么过户
一、营业执照过户流程
1、只需要把证件带齐就OK了。我们来看看“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我们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申请人声明栏”、“法定代表人信息栏”、“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各个填写的栏目中,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一般需要填“董事、监事”就OK了,经理信息可以不用填。
3、“房屋租赁协议”用工商局的模板,记得不要用自己公司的模板,不然,不同的行政机构会有要求,还会被打回。
4、“股东会决议”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过事项中描述“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XXX,变更为XXX。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等等。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栏填企业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经办人。注意申请人和下面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是一致的。
6、”章程修正案“主要是针对公司章程的,把章程里面的经营范围修改一下就OK。
二、营业执照过户手续
1、填写相应的《公司改定申请表》
2、改变营业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盖上公章,承诺协议书、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如果营业执照过户流程需要股权转让则需要填写一份营业执照转让协议书,但是当法人是外籍户口则需要办理额外的暂住证)
3、改定税务登记。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注册与登记。
4、改定公司的注册地址(与接收方协商)。
5、改定银行信息。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出现问题会按照相关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规定与处罚。
(1)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B. 如果转让店面营业执照要怎么弄
店主如需转让店面,需要先将自己的店的营业执照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注销后再让其重新去办理执照登记。
具体法规如下: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2)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签署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的说明;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设立个体工商户,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例如:
行政区(如:**区)+商号(如:**)+行业性质(如:商务服务)+组织形式(如:中心)。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个体工商户所在县(市)和市辖区名称。行政区划之后可以缀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行政村、社区、市场名称。
经营者姓名可以作为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使用。
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行业应当反映其主要经营活动内容或者经营特点,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成都市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将不能再有“成都市”这一行政区划名称,而只能用所在区(市)县的行政区划名称。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C.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过户吗,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可以过户,叫做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业主和您一起去工商局,带营业执照变更就可以了,具体材料先打一个电话问一下。
1、新任负责人的身份证,计生证,相片,简历表。
2、出资转让协议书。说明你已把全部出资转给新的负责人,新的负责人向你支付多少人民币。
3、交回旧执照,公章等。
4、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申请书。
工商受理后汇兑新的负责人换发营业执照。工商变更后,还要变更国税和地税登记证。拿您的身份证和现营业执照的法人(也要拿身份证),一起到工商所办理就可以了。带上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所办理过户手续。
2011年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经历两次修订,现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无论是新法还是旧法,无一例外的禁止变更经营者,也就是说,其营业执照是无法过户的。因此,我们给当事人的建议是:如果坚持选择接手,那以实际经营者的名义与原经营者签订协议,明晰双方权利义务,规避风险。
(3)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
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D. 工商营业执照怎么过户
不是家庭成员不能变更负责人,只能注销后重新申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直接更名只能家庭成员以内,否则新的经营者要重新登记,旧营业执照要注销。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只能在已备案的家庭范围内进行,家庭成员以外的,只能遵循“一关一开”原则,要在办理原个体户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申请办理新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4)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项改革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建立了个体工商户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
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
二是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意见》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文书规范。
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与税务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档案互认。
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
三是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意见》要求个体工商户登记做到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及时公开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息。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两证整合”登记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流程》(附件3)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包括告知相关涉税事宜,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效率。
四是改造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意见》要求各地依托已有的“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省(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切实按照《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税务信息共享技术方案》实施信息交换和共享。
工商、税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意见》强调要强化信息化保障,改造、升级各自信息化业务系统,确保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是建立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要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个体工商户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积极推进“两证整合”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两证整合”网上办理。
六是积极统筹推进,确保平稳实施。为顺利实施这项改革,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4省(市)为试点地区。4个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为确保这项改革能够平稳实施,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三证合一”对企业提出过渡期的要求不同,《意见》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过渡期。对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是,《意见》特别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对于因实行强制换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对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过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七是清理相关法规文件,推动改革成果广泛认可和应用。各地要及时梳理与“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相冲突的相关文件,尽快在制度框架内依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两证整合”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好代码转换以及部门间信息系统衔接。
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工商个字〔2016〕167号--国家税务部
E. 营业执照如何转让店铺要转让,营业执照如何办理转让
一、营业执照过户流程
1、只需要把证件带齐就OK了。我们来看看“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我们只需要填写“基本信息栏”、“变更栏”、“申请人声明栏”、“法定代表人信息栏”、“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各个填写的栏目中,需要注意的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栏”,一般需要填“董事、监事”就OK了,经理信息可以不用填。
3、“房屋租赁协议”用工商局的模板,记得不要用自己公司的模板,不然,不同的行政机构会有要求,还会被打回。
4、“股东会决议”也用工商局的模板,通过事项中描述“同意变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原经营范围:XXX,变更为XXX。同意启用新的公司章程。“等等。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一栏填企业法人或者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经办人。注意申请人和下面的”(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是一致的。
6、”章程修正案“主要是针对公司章程的,把章程里面的经营范围修改一下就OK。
二、营业执照过户手续
1、填写相应的《公司改定申请表》
2、改变营业执照(填写公司改变表格,盖上公章,承诺协议书、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如果营业执照过户流程需要股权转让则需要填写一份营业执照转让协议书,但是当法人是外籍户口则需要办理额外的暂住证)
3、改定税务登记。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注册与登记。
4、改定公司的注册地址(与接收方协商)。
5、改定银行信息。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出现问题会按照相关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规定与处罚。
(5)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F. 个体营业执照过户流程是什么
个体经营户是没有所谓“变更法人”这个说法的。
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
个体工商版户在法律上是自然权人。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有两种情况。
1、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2、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因为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如果是转让店面,
应该先去注销原经营者的营业执照,
然后让新经营者去办属于他自己名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G. 变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应当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第四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应当缴纳登记费。
(7)个体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扩展阅读:
个体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