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问题:我今年已32岁,现准备同一邻村姑娘结婚。听说办理结婚登记要准备很多证回件,如户口本、答毕业文凭等等。我们村离乡镇有五六十公里的山路,出去一次很不方便。为了一次能解决问题,特向你们咨询。请问题:结婚登记应准备哪些文件?
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我国法律法规对婚姻登记管理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贰』 现在办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婚姻登记到底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蓝色或红色背景,粘贴尺寸6*4厘米)。

2、目前国家法定婚龄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户口都不在成都,能否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这种情况不能在成都办理结婚登记。

4、户籍在成都的准新人,可以在哪里领取结婚证?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5、当事人未落户的,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可凭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6、当事人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怎么办?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7、军人结婚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

3.《居民身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8、现役军人应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