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租房屋,怎么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

2. 出租房登记备案手续是什么

1、房屋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登记申请。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出租的房屋是否在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范围内;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租赁行为本身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当事人是否已经缴纳了有关税费。

3、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向申请人颁发《房屋租赁证》,它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4、资料归档。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将办结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其中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资料与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资料需一并归档。

(2)房租出租登记管理扩展阅读

出租房登记备案需要的资料: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吗

是的,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拓展资料:

根据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第二、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1、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3、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4、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办理登记备案。

4. 房屋出租 是否要到派出所登记租客信息

租房登记备案抄从租赁合同生效角度不需要,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备案。

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 我想出租房屋,怎么登记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版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权终止手续。出租房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如下:
(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二)提交资料:1、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
(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房地产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