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法转让类是指

非法转让是指行为人以获利为目的,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将探矿权或采回矿权转答移给他人倒卖牟利的违法行为。其主体既包括矿业权人,也包括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还包括政府及国家工作人员。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下列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二是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下列行政处罚: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违法行为。对这类违法行为依法应给予下列行政处罚: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本章所选案例包括了几种非法转让行为。从案件处罚结果看,既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又有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Ⅱ 非法转让、占用土地行为的认定是什么

刘申常一、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所谓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权利完全或部份、永久或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他人,从而获利的行为。

二、认定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必备条件

(一)客观上土地权利发生了转移。土地权利包括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就国有土地而言,其权属代表是国家。单位和个人只能买卖或者其他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他项权利。就集体土地而言,集体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则可能将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非法转让。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形式是多样化的,可以是土地权利的全都,也可以是土地权利的部分;可以是永久或长期转移土地权利,也可以是有期限的转让土地权利。土地权利发生转移是构成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要件之一,土地权利发生转移的实质是改变了原有土地权利的法律关系,使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发生变更。

(二)非法转让土地权利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在非法转让土地权利的过程中,违法者从中获取了利益。获取利益的方式是多样化的,有的是直接获取价金(如转让金或租金),有的是获取实物(如以物易地),有的则是联建分成(一方出土地,另一方出资金,建成房屋后按约定比例分成或出售后按约定比例分成),有的是以土地入股,有的则是获取流动资金(如抵押等)。

上述两点是认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无论是直接买卖土地,还是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只是形式不同,其实是一样的,即非法转移土地权利从而获利。

三、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没收违法所得。二是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四是可以并处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50%。五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六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占地行为的认定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合法有效的批准而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因国家建设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土地,必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呈报有权审批的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农用地的要经过农用地转用审批,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要经过土地征用审批等。只有经法定程序审批才能取得合法的土地权益。

五、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这是指需要申请审批方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取得合法手续而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

(二)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这是指不具备用地资格的单位或个人为达到使用土地的目的,编造事实、制造假象申请用地,使批准机关信以为真而批准其用地;或是虽具有申请用地资格,但在使用土地的类别上以好充劣,在位置上以东报西,从而骗取批准的行为。

认定骗取批准,应注意把握3个条件,一是行为人申请用地时有骗取批准的主观故意,这种故意可能表现为隐瞒或者虚构户籍人口数量,隐瞒原土地使用面积或土地利用现状,将耕地申报为非耕地等。二是行为人实施骗取行为后,已经取得了用地批准文件,没有取得的,骗取批准行为不能成立,已经取得的,即便用地批准文件是越权批准的无效文件,骗取行为依然成立。三是相对人已经实施了占地行为。

(三)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这是指获得批准征用、使用一定数量土地的单位或个人,超过批准机关所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其超占部分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四)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单位或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该条例第三十四条同时又规定违反了第十七条的规定,逾期不改正的,依照非法占地行为处罚。

六、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主要有: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②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③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④可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⑤行政处分(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农村村民非法占地的法律责任主要有:①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②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Ⅲ 非法转让土地对买方如何处罚

非法转让土地对买方的处罚只需退回所占用的土地即可,否则会以非法占有土地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3)非法转让扩展阅读

案例:一村小组非法转让土地被罚五万,组长获刑半年!

在王某担任金溪县某村小组组长期间,周某等人先后找到王某提出要以转让、出租等名义购买村小组集体土地用于建房。

经王某同意,并由其负责召集村小组村民开会讨论通过后,该村小组在未经依法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与米某、周某、吴某签订《土地出让协议》,

与叶某签订《土地出租协议》,与黄某、周某签订《土地出租协议》,与王某签订《山地转让协议》,将本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共计27.26亩进行了非法转让,期限均为70年,村小组收取了上述购买土地使用权人员的相关费用,共计76.77万元。

村小组将收到的土地转让款用于了建设村活动中心、水泥路。周某、揭某、周某、王某等人在与村小组签订好协议之后,陆续在各自转让协议范围的土地上建设了二层至三层的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金溪县某村小组及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将27.26亩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非法获利76.77万元,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罪。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能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Ⅳ 非法转让土地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区别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复都是在合法取得制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进行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也就是说对此行为定性应注意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注意土地使用权人转让土地时是否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另一方面应该注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分别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程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定程序。至于对转让的手段并非只有擅自转让或骗取转让的手段,还有诸如不作为、隐瞒、纵容等手段。对于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涉及到非法转让与倒卖两者的区分。
非法转让土地
指的是没有具备该土地使用权,而采取非法手段,卖掉土地使用权非法牟利

Ⅳ 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法律责任是:
(1)没收违法所得。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回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答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可以并处罚款。
(5)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Ⅵ 关于土地非法转让

你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时必须经历当地国土资源局的登记与造册,如果现在没有办理这些手续内请及时补办,同容时要看你的地是否符合正常规划,涉及到的部门有国土局、建设局、规范局。需要到这些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才可以正常使用土地!

祝你顺利!